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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服務警隊14年的一名警員,前年負責調查一宗綜援詐騙案期間,不但未依上級指示,於指定限期前為2名社署職員落口供,反而涉嫌偽造2份假口供「草草交貨」。直至詐騙案開審前不足2周,警方向社署職員發出出庭傳票,才揭發社署職員根本從未落口供。涉案警員否認偽造及使用虛假文書2罪,昨在觀塘法院受審。
涉嫌偽造假口供的警員鄭文偉(38歲)現已停職,案發時隸屬深水�鶡D事調查7隊。
社署高級社會保障助理黎子文及鍾潔儀,昨在庭上確認偽造口供紙上有關詐騙案的內容,除2人的英文譯名正確,中文名卻分別變成「賴志文」及「鍾潔瑩」,就連歲數、身份證號碼、入職年份及學歷程度,全部與2人的真實個人資料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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