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軟件技術問題,本欄2月6日刊登的《從一國私有到大公無私》第四段出現植字缺失,原文應為:「那麼,遺失不真的是遺失,遺失其實是拾得;拾得不真的是拾得,拾得其實是遺失。遺失不等如失去,在遺失的當兒卻有所拾得,而拾得不一定代表擁有,在拾得的當兒卻有所失去。那是人生的經驗,人生的智慧。放在公私的問題上,於是所謂「公」,不真是公;所謂「私」,不真是私」。特此更正,敬希垂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