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姚寶)在限帶奶粉令下,每名16歲以上人士24小時內只能攜帶2罐(1.8公斤)36個月以下嬰幼兒食用的「配方粉」,包括奶粉或豆奶粉。奶米粉、大人小孩都可以喝的奶粉,又算不算「配方粉」?根據內地傳媒報道,不少內地旅客因為「配方粉」定義不清晰而「中招」,物品被扣押、要繳交保釋金,更要因無辜被檢控而深感不值。
子母奶粉定義理解不同
深圳居民王女士於本月19日來港,買了2罐惠氏金裝奶粉及5罐荷蘭子母即溶全脂奶粉。她說問了多間藥房,也說子母奶粉是成人奶粉,不限帶,惟她被海關抽查時,關員指子母奶粉屬管制範圍,因根據法例,「配方粉」其中一定義是「看似是供年齡未滿36個月的人食用」,她最終需繳納2,000元保釋金及準備面對審訊。她表示,被扣查時看到海關存放了許多子母奶粉,估計不少人「中招」,促香港海關有清晰指引。
內地市民李先生與王女士的情況相似,他於3月17日帶6罐子母奶粉從羅湖口岸過關時被香港海關查扣。他表示,香港海關指奶粉罐上標註「除由醫生指導外不應餵哺一歲以下之嬰兒」,認為這代表奶粉可以給2歲或3歲的小孩喝。
至於深圳居民徐先生,月中來港代同事買2罐美素佳兒奶粉和3罐美素佳兒奶米粉,他表示在來港過關前問過關員,獲覆奶米粉不限帶,未料出境時卻被香港海關指是限帶範圍,結果花了2小時落口供,之後更被正式落案,最終要交3,000元保釋金才可離開,之後還要返港報到及出庭應訊,直至近日看到報道才知是無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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