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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母女吳玩平與吳惠玉皆否認控罪,案件押後審訊。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海關在上水廣場附近打擊偷運奶粉行動,關員埋伏監視一對母女涉合謀從儲物櫃中取出8罐奶粉,然後將其中2罐分給一名婦人攜帶並在羅湖離境,發現3人於一日內多次往返內地,在最後一次過關時分別攜帶2罐共1.8公斤奶粉過關,於是將3人拘捕。海關首次以協助運載禁運物品意圖逃避禁制罪來起訴3人,其中婦人昨承認控罪,被判罰款500元。而否認控罪的兩母女,案件押後至5月10日再審。
被告吳惠玉(38歲)及吳玩平(66歲),為母女關係,均報稱無業。承認違反進出口條例控罪的第三被告張利華(47歲),報稱任職護老院護理員。控罪指,3人各於本月15日,於羅湖管制站離境大堂企圖並非根據及按照署長所發出的出口許可證,各輸出1.8公斤奶粉往內地。
此外,吳惠玉於同日在羅湖管制站離境大堂,明知而協助運載3.6公斤奶粉,又於上水廣場L4樓層升降機大堂,明知而協助備存7.2公斤奶粉,吳所持的物品皆是被禁輸出者,並沒有根據香港法例第六十章進出口條例發出的許可證,意圖逃避該禁制。
辯方稱非嬰幼奶粉沒轉售
裁判官質問辯方2名母女有何理據否認控罪,辯方表示2人攜帶離境的奶粉均是適合36個月以上的幼兒食用,並不屬於法例所限不准攜帶36個月以下嬰兒用奶粉多次離境的限制。而張利華是兩母女的朋友,3人只是共用一個儲物櫃,兩母女並沒有將儲物櫃內的奶粉轉售。
港人內地漢同罪判罰款
另外,再有港人及內地人亦是一日內多次往返內地時,行李中被搜出奶粉而被捕。任職售貨員的港人古妙娟(29歲),及任職泥水工人的內地漢張林機(46歲),分別於本月7日及4日,攜帶1.8公斤及2.4公斤的奶粉,多次往返內地而被捕,分別被判罰款500元及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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