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社會的發展和婦女的社會地位不斷提高,語言性別的歧視(Gender Discrimination in Languages)近年來引起不少語言學家的關注。語言除了幫助人們達到良好的交流目的外,也如實反映了一個民族的歷史、文化、信仰和價值觀。而語言的性別歧視,我們普遍指的是在語言上對女性的歧視。這不僅存在於英語等印歐(Indo-European)語言中,也同時存在於漢語的日常使用。
稱謂語泛化 男性主導
最典型的例子便是用「man」泛指全人類,用「he」表示性別不明的人。漢語中「他」用作表示一群人,即便女多男少,我們仍然用「他們」。又如我們常聽見別人用「chairman」,「spokesman」,「salesman」,「policeman」和「postman」等,都是以男性為主導。隨著女權運動的迅速發展,社會上出現了改革或消除語言性別歧視的方案,其中一項措施便是採用陽性相對應的陰性詞,如「businesswoman」、「policewoman」及「postwoman」,或中性化的新詞,如「spokesperson」和「sales representative」。而一些以「girl」和「wife」結尾的組合詞,如「flower girl」和「housewife」也改成「flower seller」和「houseworker」。
有些詞語則以男性語言作為標準。這些男性名詞是無標記的,女性則用添加的黏著詞素(bound morpheme)來構成,如「waitr-ess」,「fe-male」,「hero-ine」(女英雄),「major-ette」(樂隊女隊長或指揮)等。
女性語言 常含貶義
從漢語造字的角度看,女字偏旁的漢字常常含有貶義,如「娼」、「奸」、「嫉」、「妒」等。而女性作為妻子,被丈夫謙稱為「內人」、「賤內」等;丈夫則沒有相對應的謙稱。而在英語發展的過程中,許多表示女性的詞語也逐漸變成貶義詞,而男性詞的含義卻保持不變。「Mister」和「Mistress」原指先生和女士,但「mistress」現在也可指情婦。又如「governor」原指某一地區的首領或地方長官,其相對應的「governess」的含義卻變成家庭女教師或情婦。
如果讀者細心留意,便發現好些形容女性的詞語均帶有貶抑輕蔑的意味,男性的詞語則以褒揚居多。描繪女性的詞語包括「dependent」、「emotional」、「vain」、「bitchy」等,而用於男性的形容詞則有「independent」、「logical」、「aggressive」、「outspoken」等。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女權意識的普及,兩性之間的平等與自由逐漸在社會各個層面得以體現,語言也自然地發生變化。但語言性別歧視的消除仍需經過漫長的時間,而日後涉及性別歧視的情況時,我們也定需謹慎處理,才能達至良好的交流效果。 ■香港專業進修學校語言傳意學部講師 蘇晏生、余境熹
Glossary :
gender discrimination 性別歧視
heroine 女英雄
majorette 樂隊女隊長或指揮
mistress 女士/情婦
governor 地區的首領/地方長官
governess 女地方長官/家庭女教師/情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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