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赤琰 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客座教授
香港反對派錯誤的觀點導致錯誤的行動。反對派趨向激進對抗,以為只要能迫使中央就範,他們的所謂「真普選」便可手到拿來,這只會窒礙實現雙普選。反對派落力去詆毀「功能界別選舉」的種種言行,對民主發展不利。反對派熱衷搞遊行示威,也不利民主機制發展。反對派動輒「拉布」,不但會癱瘓政府,也癱瘓議員自己,立法會更是徹底自殘,這與其說是爭取民主,毋寧說是破壞民主!
如果反對派不把繼續指向中央政府的觀點改變,反對派的政治能量便會愈來愈投放到抗爭的政治運動中,這樣下去,不但會不斷惡化香港的政局,同時也破壞兩地互信,得不到穩定的政局。要想將民主政改全面落實,很不樂觀,除非反對派能改變現有的觀點,否則民主政改會不斷原地踏步,踟躕不前。
反對派趨向激進對抗
有關香港行政與立法兩大機關的選舉制度改革的問題,反對派各派人馬都把矛頭指向中央政府,以為只要能夠向中央施加足夠壓力,便可取得按照他們方案的「雙普選」。近期出現的「真普選聯盟」,與正在醞釀的「佔領中環」,都有這種凝聚壓力的打算。
其實反對派趨向激進,不只是現在如此,更早的「五區公投」,民主黨的方案被反對派同僚視為「出賣民主」,社民連與人民力量之走向激進抗爭,都同出一轍。
按照政改五部曲的程序,其中一個程序是在立法會,只要能在立法會取得三分之二的多數,便能通過這一關。
可是反對派不作如是觀,也不作如是做,偏偏要捨近求遠,不爭取身邊立法會多數認同的政改方案,跳過立法會,繞道特首,直逼中央,以為只要能迫使中央就範,一切都好辦,他們的所謂「雙普選」、「真普選」便可手到拿來。但是,香港民主化政改的工作與其程序,有明確的條文規定,反對派把政改全責推諉給中央是否客觀?是否可行?實大有商榷的餘地!
欲速不達 窒礙合作
反對派一直在高喊:要快快實現雙普選,但是立法會先是60人,現在是70人,一些人要快,不顧他人的步伐跟不跟得上,更不理跟不上的人有什麼不同的想法,只顧責備他人落後,甚至陷人於不仁不義,不民主,不顧人權。這樣做的結果,不但得不到彼此共識,還會深化矛盾,窒礙彼此信任與合作。這種取態,永遠得不到共識。
也許反對派會以為只要怪責功能界別議員與維護建制的政黨,便可以醜化對手的戰略而爭取到立法會選舉大勝,最後便可取得立法會絕大多數支持而達到雙普選。這種想法與做法,經過了二十多年來的立法會(立法局)選舉證明,這套是行不通的,反而會促使立法會日益走向兩極化,雙方都有選民支持,誰也不可能一面倒全勝。這樣形成的政治格局,怪對手政黨嗎?不對;怪對手的選民嗎?更不對;要怪的是自己政治眼高手低。不怪自己,去怪他人,這就犯了歐洲中世紀保守宗教人士的錯誤:他們不怪自己看錯了地球的形狀,以為是方的,反而把伽利略處死。反對派如能正確認識立法會,不要當它為權鬥的場所,而是民意凝聚的政治平台,有了這個正確與客觀認識立法會的觀點,今後在立法會的裡裡外外的民意依歸當有可循。
過分搞遊行示威不利民主機制發展
有了正確與客觀的立法會觀點,便可看到前此十多二十年來反對派有許多作為不但不是強化立法會的功能,反而是削弱了其功能,也因此削弱了反對派自己的民主功能。其中年年月月熱衷搞遊行示威,除了可以為反對派催谷民怨而取得一定的選民外,不但無助立法會增補其功能,反而有邊緣化、視其為「廢物」的社會功效,令不少港人以為通過議會鬥爭無效果,靠群眾運動才能取得成果。其實過分搞遊行示威恰好是不利民主機制發展。
正視本港功能團體的民主正能量
反對派落力去詆毀「功能界別選舉」的種種言行,如此將普選和功能界別選舉對立不能共生共榮的觀點,也對民主發展不利。為什麼不能正視本港功能團體的民主正能量呢?以英國為例,保守黨幾個世紀以來都器重社會保守與商界企業團體的民主角色。因此能成功將其融入政黨的平台內,發揮了穩定政治與繁榮經濟的豐功偉績。反觀反對派在立法會內視功能界別議員為水火不相容的地步,進而也將功能團體打進反對派的對立面,如此取態豈是民主應有的整合不同利益團體的職責?再下去,即使取消了功能界別選舉,但功能團體能被取消嗎?它們的存在與壯大豈是主觀願望能左右的?反對派今後又如何去面對它們?與其如此,為什麼不可以好好將它們納入一個更可行而又行之有道的機制呢?
「拉布」破壞民主
反對派在「五區公投」與「立會拉布」的種種作為,也是削弱、甚至是破壞立法會威信的做法。像如此惡搞「拉布」不但破壞立法會秩序,也令到議員士氣受損,更無助市民對立法會產生好感。動輒「拉布」,無止境地「拉布」,不但會癱瘓政府,也癱瘓議員自己,立法會更是徹底自殘,這與其說是爭取民主,毋寧說是破壞民主!
但願反對派各黨派好自檢討,為他們自己,也為香港明天的民主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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