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熾華
行政長官梁振英6月9日赴美訪問前,對「佔領中環」首次表態。他說:「佔中不可能不犯法」,「政府對任何犯法行為不會姑息,法庭也不會姑息」!這是迄今為止特區政府對「佔中」發出的義正詞嚴的最強音,是向「佔中」發起者的不義違法行為作出的警告,絕大部分港人熱烈回嚮堅決支持!
梁振英發出政府對任何犯法行為不會姑息的警告完全合法合理合情。《基本法》第1條就莊嚴宣告:「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理所當然,中環作為香港的心臟,也是國家不可分離的部分。「佔中」者在外國主子的號召、鼓動下提出「佔領中環」,就是作為反華勢力的代理人佔領中國的領土。行政長官發出「犯法不會姑息」,既是捍衛《基本法》的「一國原則」,也是守護國家的領土主權不容侵犯「佔領」。
《基本法》第43條第二項寫明:「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依照本法的規定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中共十八大報告指明:「中央政府對香港、澳門實行的各項方針政策,根本宗旨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梁振英依法制止「佔中」違法行為,正是向香港特區負責,向中央政府負責,是理直氣壯的舉措。
香港警察是特區政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香港安定繁榮的堅強柱石,是捍衛香港作為中國不可分離部分的先鋒,是港人幸福、和平和民主自由的守護神。因此,香港警察的職責和任務是重大而且是神聖、崇高的。如果有人真的「佔中」,要摧毀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癱瘓香港人賴以生存、發展的心臟,妨礙香港多數人的和平、幸福、自由,警方應將「佔中」的違法者繩之以法。
法庭,作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司法機關,也負有捍衛國家領土主權責任。法院的司法獨立,表現在維護法的正義和法的理性精神。依法辦事就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按法量刑絕不姑息。法官杜浩成說得好:「沒有人可以凌駕法律,無論政治理念是甚麼,以激烈行動大規模破壞法治是不可取得的」。「佔中」以「抗命犯法」為手段,法庭一定要用法律予以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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