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富金融策略師 黎智凱
中國國務院13日下發《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明確提出要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俗稱「以房養老」)。《意見》同時強調,對於養老服務業,政府要做的是「托底保基本」。《意見》一出,瞬間「以房養老」一下子成為了輿論的最大熱點。
所謂的「以房養老」也被稱為「住房反向抵押貸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年人將自己名下的房屋產權抵押給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可定期獲取一定的養老金直到去世。倒按揭是上世紀80年代中期美國新澤西州勞瑞山的一家銀行創立的。在美國,「以房養老」有這樣一種模式,62歲以上的老年退休人員可將自己的房屋做抵押,每年從銀行取得一定的貸款作為生活補貼。夫婦去世後,房屋首先被用來彌補銀行借款及其利息,有剩餘時再留做兒女繼承。
內地推行住宅用地年限70年
在筆者看來,「以房養老」這個在中國內地實施的效果不大。因為中國老人通常的做法是將房產傳給子女。這種做法緣於一種家庭功能的觀念,幾千年流傳下來的觀念不可能輕易被一種新型的養老模式所顛覆。更何況美國和中國國情等各項政策是不一樣的。就拿產權來說,美國是私人財產制度,當你分期付款完畢之後,房子永遠是你的了。中國內地推行的住宅用地70年年限。加上中國房價高,許多老百姓辛苦一輩子也難以攢下一套房子,就算買下一套房子,當老人年邁將房產抵押時,房子的使用年限所剩無幾,用剩下的使用年限來「倒按揭」的資金是不多的,另一方面承擔的風險也較大。
中國正在快步進入老齡化的社會,這已經成為不爭的事實。根據相關數據統計,2012年底我國60周歲以上老年人口已達1.94億,2020年將達到2.43億,2025年將突破3億。同時,在養老問題上,中國人口基數龐大、歷史欠賬太多,以及龐大的養老金缺口,這對國家養老事業上的投入,構成了巨大的影響。
面對這些,筆者認為,政府應擔當起更多的責任,而不應該成為政府減輕責任的借口。就拿「以房養老」來說,且不論其在中國當下的國情是否是可行的,本來這一養老辦法本質上應該是一種市場行為,是銀行、金融等中介等機構和居民之間的商業契約,而不是出相關的明文規定。 ■題為編者所擬。本版文章,為作者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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