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國森
盛傳香港一位白手興家的名人決定在百年歸老辭世之後,將全副身家捐作慈善用途,此君的支持者、擁護者少不免歌功頌德,稱譽這位富豪品格高尚。名人屬國際知名的級數,本地土生土長,「粉絲」甚多,初出道時觀眾稱之為「仔」,現在人人敬稱為「哥」。不知阿哥這個決定,是他本人主動告知傳媒,還是只在好朋友之間流傳。
這位阿哥級影帝將到登陸之齡,膝下猶虛,那是兩夫妻早年的抉擇,看來如無意外,阿哥不會有直系後人。「身家」不傳給旁支親屬,當然只能拿出來做善事。中國人忌諱將「身後事」講得太詳細,不過,既然阿哥的身家最終要成為「公共資產」,我們旁觀者也可以大發謬論、指指點點,作為茶餘飯後助談之資。
潘某人見得世面少,粗略估計,阿哥的全副身家,當屬億元級的富豪。假如只得幾千萬,還不甚值得太過大張旗鼓的去說過身後如何如何。為了方便粗略計算(即廣府話所謂的「計阿婆數」),姑且當阿哥身家有兩億港元,如果說得太少,請各界賢達包涵,本人並無不敬之意,只是識得有錢人太少。阿哥有妻無兒女,身家都打算不要了。但是以他的年齡和健康狀況,應該還可以享福好一段日子。若壽至八十,這副身家固然可以繼續累積,但是會遲了二十年才可以讓世人受惠。
於是發一奇想,阿哥是否可以先捐一半身家出來做善事?如果兩億捐一億,留一億給兩口子養老,按現在的物價,應該很寬裕。到了阿哥阿嫂都百年之後,再捐餘款。這樣是否可行?假設今天便拿一億元出來成立基金,即使放在銀行收利息,每年總可得幾百萬。這幾百萬元的利息,每花一百萬元,視乎用在甚麼地方,總可以救得幾條人命。那麼一年救十條人命,是最保守的估計。如果阿哥十年後才捐身家,就救少了幾十人。如果阿哥身家不只此數,又或者二十年後才捐身家,就救少了數以百計的人。
以上都是用最保守的「阿婆數」來計算。早捐和遲捐的差異,可以大得驚人。假如現在就先捐幾億,阿哥阿嫂仍然健康,可以親自監督善款的用途,指引善款用在阿哥阿嫂最希望能夠幫助的人群,豈不是更有效、更實惠?
當然,潘某人對社會上流傳的這個說法並無第一手資料,不知道阿哥的意願其實是怎麼樣。只不過旁人說得興高采烈而資料不全,這樣未必可以提升阿哥的名譽地位,當然他本人亦不需要甚麼「沽名釣譽」。吹捧不得其法,反而為名人招惹麻煩,不是愛護「偶像」之道。
還是實話實說、實事實幹為宜。
遇上有朋友反覆歌頌這則還未發生實現的好人好事,潘某人最是忍不住問:「為甚麼要過身後才捐?先捐一半不成嗎?」我這一生人容易開罪人,實是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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