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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強調,要求從政者愛國和愛自己所屬的地方,是基本要求、天經地義。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特區政府正式就2017年特首普選及2016年立法會選舉辦法公開諮詢,其中諮詢文件並未要求香港市民就特首須愛國愛港的問題發表意見,引起了社會的關注。特首梁振英昨日強調,世界上所有社會的公職人員,要求從政者愛國和愛自己所屬的地方,是一個基本的、天經地義的要求。他並強調,當選的特首人選須中央政府的任命,故在討論香港普選方案時,絕不能不考慮中央政府的看法。
梁振英昨日在珠海會見傳媒,總結廣東考察行程時被問到愛國愛港準則的問題。他強調,「(特首要愛國愛港是)天經地義的」,「世界上任何一個社會的公職人員,別說一個700萬人口社會的最高負責人,不能夠不愛國的。所有從政的人,我相信愛國和愛自己所屬的地方——即是香港,我覺得這個要求是一個基本要求,這是天經地義的」。
準則應互相交流了解
他坦言,香港社會不同人對愛國的定義,包括甚麼是愛國、甚麼是不愛國會有不同意見,是可以不斷討論的,但強調任何一個社會都不會容許從政者以至政府領導人可以不愛國的,「我相信任何從政的人對自己應該有愛國的要求」,而要理解中央政府對愛國愛港定下的準則,必須通過相互了解,「內地的人士,包括我們中央政府的負責官員和香港社會之間能夠大家多點了解,互相了解對方的看法,這個會是其中一個做法」。
引述權威解讀有必要
就諮詢文件中引用了不少中央官員對普選法律框架的解釋,梁振英指出,特區政府在是次諮詢中並無提出任何具體方案,諮詢完全是開明、開放的,但香港要落實普選,一是要立法會三分之二大多數議員通過,二是獲行政長官同意,三就是需要中央,即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批准,故當局有在臚列基本法的規定、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和有關的解釋的同時,有需要重提部分對基本法有權威認識者的看法,讓港人在討論政改方案時,也要留意到人大常委會在是否批准方案時會考慮的因素。
他坦言,「我們不能夠完全撇開人大常委會對這件事有些甚麼看法,自己在香港範圍內討論這件事」,否則「可能會出現一種我們不想出現的情況,就是立法會三分之二(議員)通過了,行政長官同意了,原來這個方案中央是完全不可以接受的。所以,我覺得有關人士這些具權威性、有參考價值的意見在諮詢文件中提出來是有用的」。
所有從政者均須愛國
梁振英昨日下午在出席地區諮詢會後再被問及愛國愛港問題時重申,行政長官要愛國愛港是天經地義,任何一個國家和社會的政府領導人及公職人員,都必須愛國。行政長官作為香港社會的一分子,因此需要愛港;作為中國人的一分子,所以要愛國。有記者隨即問道,愛國是否等同「愛黨」,梁振英回應說,按本地法例的明文要求,特首不屬於任何政黨,所以「毋須愛黨」。
譚志源:法律難定義
另外,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譚志源昨日在電台節目中則指,基本法已列明特首的基本資格,但愛國愛港這個期望和要求倘要用法律形式定義,很考工夫,並不容易,正如有人對特首有「好打得」的期望,也很難以法律形式來規定,故首輪的諮詢文件並無包括此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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