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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之納 持續智庫
免費電視是不少香港市民的娛樂及資訊來源,電視節目透過大氣電波廣播,直接入屋,對公眾影響力巨大,因此政府有責任監管,確保電視台妥善使用公共資源。一直以來,市民以受眾身份,監察電視台的節目是否符合大家的期望,制度行之有效。
《廣播條例》對免費電視發牌規管的範圍涵蓋甚廣,除了規定提供模擬制式頻道及數碼制式頻道外,節目播放的時間、廣播語言、內容的要求都寫得很詳細。《廣播條例》的規管,是為了保障香港的核心價值,保護兒童及青少年,讓持牌者在商業運作之下,承擔相當的社會責任。
《廣播條例》監管免費電視台運作行之有效,但條例卻管不到廣播類流動電視。過去推出的流動電視服務採用CMMB (China Mobile Multimedia Broadcasting) 廣播制式,發放訊號只適用於手機及電腦等流動接收器,畫質並不適合家庭電視機收看。隨�茯鴔瑑o展,透過轉換廣播制式和簡單解碼,流動電視訊號可以直接送入屋裡的智能電視機,令到流動電視節目可與亞視及無�邪`目一樣,在家庭電視屏幕上出現,與免費電視沒有分別。
免費電視長期以來受到法例監管,很多人十分放心地讓入屋的電視節目伴�茷臚l成長。如果流動電視已經可以入屋,卻不受《廣播條例》監管,不受合家歡時段限制,通訊局將無從履行責任保護兒童及青少年觀眾,家庭觀眾有意見也將投訴無門。
政府於2008年12月公布流動電視服務發展框架時說,會採用較寬鬆的手法,只要求營辦商自我規管。但現今科技發展一日千里,流動電視可輕易變為免費電視,就必須將它納入《廣播條例》監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怎可再漠視流動電視將成為主流媒體的事實,如果繼續豁免它遵守《廣播條例》,豁免它承擔社會責任,流動電視很容易將持牌免費電視邊緣化,到時再處理,可能社會已經付上一定的代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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