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風歌
有報章社論將中央堅持對香港政改的原則立場視為「左」,將反對派堅持種種偏離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主張視為「右」,暗示中央和反對派都是非理性的極端力量。這樣的論調明顯混淆了問題的實質,也漠視了中央對香港政制發展的主導權和最終決定權。事實上,最有可能導致普選觸礁的,正是香港存在的「不理性」和「假理性」的兩種力量。「不理性」的力量打着「爭民主」、「真普選」的旗號,背離基本法規定的提名程序,試圖繞過提名委員會,自行直接提名特首候選人人選。而「假理性」的力量以「理性」、「中間道路」為名,用看似「溫和」,實則脫離政改的法理基礎和中央的憲制權力的言行鼓動民意。實現普選,我們需要有商有量,但是要辨識清楚「不理性」和「假理性」。
主管港澳事務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日前在全國人大香港代表團的會議中闡述了中央對香港普選的「一個立場、三個符合」,有報章就此發表社論認為「政改爭議發展至『兩會』釋出的信息,顯示政治光譜左右兩個極端主導着整個議題,而且在對峙、對抗中左右兩方的立場有愈趨強硬之勢」。言下之意,無非是將中央堅持對香港政改的原則立場視為「左」,將反對派堅持種種偏離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的主張視為「右」,而且「左右」之爭可能導致「政局被極端力量騎劫,把香港推向沉淪之路」,暗示中央和反對派都是非理性的極端力量。這樣的論調明顯混淆了問題的實質。
中央落實普選決心始終如一
首先,香港的普選是基本法賦予香港人的權利,當年《中英聯合聲明》中並無提到普選問題,是中央政府為在香港發展民主而在基本法中作出承諾。回歸後香港民主政治發展的速度、廣度和深度,充分說明了中央循序漸進發展政制民主直至最終實現普選的積極取態。中央支持香港普選的決心和誠意有目共睹,中央對香港的關心也始終如一、一以貫之,怎能談得上是所謂「左」的非理性、極端力量?
其次,香港特別行政區雖然「特別」,享有高度自治權,但畢竟是一個地方行政區域,不是一個國家或獨立的政治實體。在香港實行的普選,性質屬於地方性選舉,不能簡單地比較一個主權國家的普選模式。香港的普選制度不僅要考慮選舉制度本身的公平、公正、合理,還要考慮普選制度及其結果對國家的影響,尊重中央的權力,處理好與中央的關係,維護好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這並非基於政治考量、政治判斷、政治取捨,而是與地方行政區域的法律地位相適應的香港實際情況。
再次,正如饒戈平教授早前撰文所指:「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產生辦法是香港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修改的主導權和最終決定權在中央;而普選則是香港政制發展的關鍵環節,如何實施普選當然必須由中央主導和最終決定。」若然認為反對派可以與中央相提並論,甚至「左右」相爭,豈不是漠視了中央對香港政制發展的主導權和最終決定權?
「不理性」、「假理性」妨礙普選
事實上,最有可能導致普選觸礁的,正是香港存在的「不理性」和「假理性」的兩種力量。「不理性」的力量打着「爭民主」、「真普選」的旗號,背離基本法規定的提名程序,試圖繞過提名委員會,自行直接提名特首候選人人選,或者乾脆要求提名委員會採納他們的提名過程及提名人選,否則就要「佔領中環」、「五區公投」等等,騎劫政改討論,興風作浪。而「假理性」的力量以「理性」、「不偏不倚」、「中間道路」為名,用看似「溫和」,實則脫離政改的法理基礎和中央的憲制權力的言行鼓動民意,試圖與反對派雙管齊下迫使中央讓步。實現普選,我們需要有商有量,但是要辨識清楚「不理性」和「假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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