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德江重要講話系列解讀之一
黎子珍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前日參加了香港人大代表團審議並發表重要講話,全面闡述了有關特首普選的一個「立場」和三個「符合」。張德江的講話明確表達了中央對處理香港普選問題的原則立場,其中一個「立場」和三個「符合」是相互連貫的概念。中央堅定不移支持香港推進民主,前提是要做到三個「符合」,一是行政長官普選制度要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特別是香港作為一個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的法律地位;二是符合香港基本法和人大決定的有關規定,不能另搞一套;三是行政長官要符合愛國愛港標準,因為普選必須維護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和長治久安,必須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必須與「一國兩制」方針的根本宗旨相適應而不能相對立,這就要求普選的特首必須愛國愛港。張德江的講話為本港普選立牌指路,對香港目前的政改討論具有重要指導意義。
張德江在講話中闡述了中央對香港政制改革的「一個立場」和「三個符合」。輿論普遍認為,張德江的講話具有強烈的針對性,代表中央正式就本港的政改定調。
中央對港政制發展有最終決定權
事實上,香港特別行政區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權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法律授予的。基本法是一部授權法,特區行使的各種權力都是來自中央的授權,特區沒有「剩餘權力」,不能自行決定其政制發展。即是說,中央在特區政制發展上,包括達至最終普選的時間以及普選的模式及設計上,都擁有最終決定權力,這種權力是一種主權權力,彰顯中央的憲制地位和權力。隨着本港的政改諮詢正式開展,社會各界對於普選方案討論激烈,反對派的一些人士更提出一些明顯不符合基本法的政改方案,如「公民提名」、「政黨提名」等。中央在這個時候為本港普選明確立場指明方向,有利社會各界討論能夠回到正軌,不走彎路。
張德江所講的一個「立場」,是指堅定不移地支持香港根據基本法循序漸進地發展民主是中央的一貫立場。確實,在英國佔領香港的一百多年間,一直實行殖民統治,香港總督和政府主要官員都是英國委任的,直到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簽署時,當時的立法局議員仍然由官守議員和委任議員組成。而「中英聯合聲明」亦只是提到「行政長官在當地通過選舉或協商產生,由中央政府任命」。真正明確香港普選之路的是基本法。在香港實行普選,是中央政府首先提出,並在基本法中規定,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部議員最終達至由普選產生的目標。回歸後,中央穩步推進香港民主發展。200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的有關解釋,明確了香港政制發展的法律程序,香港民主循序漸進向前發展邁向普選的法律路徑更加明晰。2007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更加明確了香港普選的時間表。這正顯示中央對落實普選的誠意和決心是一以貫之。
三個「符合」是普選的基本原則
張德江所講的一個「立場」和三個「符合」是一個有機整體,彼此相互貫通。中央當然有決心有誠意落實普選,但必須符合三個條件,即普選必須符合香港的實際情況,特別是香港作為一個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的法律地位;政改方案必須符合基本法和全國人大的決定,不能另搞一套;普選特首必須愛國愛港。這三個「符合」,既是香港普選的基本原則,也是是落實普選的必要條件。
張德江強調,設計香港普選制度,不能脫離香港是直轄於中央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的現實,生搬硬套其他國家的普選模式;要旗幟鮮明地反對任何有損香港市民福祉、破壞社會安寧、削弱香港國際航運、貿易、金融中心地位的行為;行政長官必須愛國愛港是維護香港和國家整體利益的必然要求,但一些人口是心非,嘴上說自己愛國愛港,實際上卻幹破壞香港穩定繁榮、干擾老百姓穩定生活的事。張德江的話,不但從主權原則釐清了香港民主發展方向,彰顯了維護國家主權,就是維護港人福祉,而且點出了政制「水土不服」對社會的禍害,必須旗幟鮮明反對違法害港的「佔中」行動。
不能容許香港變成獨立政治實體
香港作為一個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特區行使的各種權力都是來自中央的授權,特區不能自行決定其政制發展。一些反對派人士提出的「公民提名」、「政黨提名」方案,在本質上是意圖繞過或架空提名委員會的權力,不符合基本法的規定,而且與香港的法律地位不符。有些人離開基本法另搞一套,目的是企圖藉着奪取香港管治權,將香港變成獨立的政治實體。如果讓這些人得逞,只會為香港的經濟社會發展帶來災難,甚至會造成社會撕裂和動亂,受害的將是全港市民。因此,中央強調三個「符合」,既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也是維護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和長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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