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社聯盟
我們必須指出,社會工作者「認同有需要倡導修訂政策及法律,以改善有關的社會情況,促進社會的公義及福祉。(社工《工作守則》第二部分第50條)」該條工作守則包含幾個重要的原則,「行社會公義、爭人民福祉、守法治社會」。關社聯盟作為社會工作者及社會服務從業員的自發組織,我們堅持社工理念和工作原則,認為「佔領中環」行動是沒可能彰顯公義的,故反對「佔中」,我們的反對理由如下:
一、政改無涉不公義
香港特區政府就「2017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進行政改諮詢,徵求社會各界就政改提出意見。政府強調,政改必須按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行事。我們認同必須按照憲政和法律,推行民主政制改革,並可在適當的地方增加民主成分。而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於2007年12月29日的決定,在「廣泛代表性」的提委會、提名的民主程序、普選行政長官等方面,已擴大了民主選舉的空間及民主成分。
我們堅決認為按憲政和法律推行政改,是必要而可行的手段和步伐,這與「公義、平等、人權」無關,這只涉及民主選舉辦法的異同;我們更反對為這所謂「不公義政改」而提議的「佔中」。
二、「佔中」危害社會
「佔領中環」行動有煽動非法行為之嫌。我們認為,社會各界應運用各種表達渠道,以及政治手段,去倡導政策及法律不斷修正,以改善社會情況,最終維護社會和市民的最大福祉。而「佔領中環」行動一旦進行,其過程及後果,誰也無法說得準,極可能給予野心家或滋事者,為了別的圖謀而進行社會破壞,這或會產生社會騷動、流血事件,甚至進入無政府狀態。「佔中」對社會經營運作,諸如交通運輸、日常辦公、證券市場、旅遊餐飲等,必定造成巨大的損失。這實在與他們所謂的良好願望相距又何止千里遠呢!
三、家長憂心子女前途
成年人要對孩子負責,不應該只為追求實現自己的理想而罔顧年輕一輩的前途。如上文所指,「政改」只是選舉辦法的商議,沒有涉及到社會公義的範疇。這方面的討論和謀劃,應該以合法的渠道和政治手段,在立法會中去比拚和較量,絕不應該借「普世價值觀」去鼓動青少年參與其中,若一旦出現社會騷動,對其安全及前途或會造成難以挽回的傷害。
四、政改發展應有商有量
我們深信,「政改」是「發展問題」而不是「價值問題」。而這個發展問題,由香港各界人士到中央政府官員,都各有不同的想法藉以維護社會各方面的利益。然而,對於民主政治,香港及中央都有相同的價值思維和理解。故此,我們建議各方應多走近一步,雖不至於完美,但這一步所釋放的正能量卻是巨大的,對社會有莫大的好處。相反,「佔中」無異於威脅,我們想問,中央政府會如何考量和對待這種「威脅」呢?「佔中」頂多是一個姿態,而為了擺出這姿態,香港卻需要付出沉重的代價!
我們覺得,提議「佔中」行動的人士,不是捉錯用神,就是另有圖謀。或許,他們是「捉錯用神」的居多了。我們認為,「佔中」只會令社會更為動盪,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區彼此之間更為猜疑,決不可能產生任何正面的社會效果。請「佔中」的社會活動家們聆聽我們的呼籲:懇請懸崖勒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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