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庭聰 香港工商總會會長
「佔領中環」行動發起人之一戴耀廷多番強調會以「愛與和平」佔領中環,表示「佔中」行動會像傳道一般,旨在喚起公民的反思和參與,拒絕任何暴力行為。然而,行動最終真的能夠以和平方式進行嗎?答案是否定的。且看最近泰國及烏克蘭的政局:泰國反對派長時間衝擊總理府及佔據市中心,爆發嚴重的暴力衝突,造成慘重經濟、人命損失,最後軍方更高調介入,實施宵禁,並接管政府,進一步令泰國極度依賴的旅遊業大受打擊;烏克蘭方面,示威者起初只在首都基輔佔領獨立廣場,可是最後卻發展到俄羅斯出兵克里米亞,多月的政治動盪使烏克蘭經濟陷入困局,許多政府部門無錢發放工資,而烏克蘭東部更成為歐美與俄羅斯之間的政治角力場所,國家恢復正常秩序遙遙無期。泰國及烏克蘭的經驗,給香港的「佔領中環」發出警號,一旦出現類似示威佔領行動,最終均不能避免發生暴力衝突,屆時只會令社會出現動盪,甚至造成嚴重的性命及經濟損失。
事實上,普選香港特區行政長官的一切權力皆由中央政府給予,必須嚴格按照具有憲制性的基本法,以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及決定。人大常委會早於2007年定出普選時間表,只要香港社會就2017年行政長官普選模式達成共識,就能按基本法第四十五條所訂,以一人一票方式產生行政長官。這些安排均有充分的法理依據,其他手段爭取的普選均沒有法律約束力,而所謂「佔領中環」爭取所謂「真普選」更是違法違憲,實現普選就是要按照基本法規定,別無他法。
行政長官梁振英早前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上表示,得悉有金融和工商機構考慮循民事訴訟,要求停止一切「佔領中環」活動,甚至向有關人士就一切因「佔中」所遭受的損失索償。特首的警告絕對是反映出香港商界及金融界的想法,香港八大商會在去年底發表的《香港工商界聯合聲明》中指出,「佔中」會破壞本港營商環境,影響金融及商貿運作,動搖企業投資信心,破壞營商環境,更可能構成衝突,對本港法治造成嚴重的衝擊,對本港的經濟損失更是無法估計。另外,筆者作為香港工商總會會長,亦知道商界正研究應對策略來保障自己,及一旦因「佔中」這違法行為而蒙受損失的追討行動。
說到底,特區政府必須依法辦事,嚴格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提出方案進行政改,一切不符合基本法的規定皆不可取,遑論「佔領中環」等違法的極端行為。泰國及烏克蘭的政治亂局已清楚說明,普選不等於有良好管治,民主必須建基於良好法治及經濟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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