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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僑聯青委舉辦「兩地合同法的差異及訴訟途徑」法律講座。 黃晨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黃晨)香港僑界社團聯會青年委員會和港大法律學院中國法研究中心日前於港大百周年校園鄭裕彤教學樓聯合舉辦法律講座。由港大法學院中國法研究中心主任趙雲,暨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宋耀紅擔任主講嘉賓。
趙雲宋耀紅主講
兩位主講嘉賓詳細講解兩地合同法的差異和訴訟途徑,以加深相關人士對內地法律的認識,同時了解內地、香港法律制度的差異,提高對簽訂合同責任意識和規避法律風險的意識。
港僑聯副會長李潤基致辭,以他自己幾十年從事商業和公共事務的經驗為例,指出擁有法律知識和思維在當今社會非常重要:「隨茪漲a與香港的交流愈發頻繁、關係更趨緊密,融合不可避免,但也隨之帶來一系列的合同法問題,大家應提高對相關問題的重視,對合同法和爭議的解決有個基本了解。」
宋耀紅解釋內地合同法內容,圍繞兩地合同法的差異進行深入講解,並詳述如何簽訂一份有效的合同以及如何履行合同,結合實際案例分享違約補救、打官司的方法及涉港民商事合同在內地審理程序和對合同當事人風險防範的建議等。
趙雲則針對訴訟途徑及如何通過協商、調解、仲裁來解決爭議進行深入探討。他詳述了兩地不同的仲裁制度,對比兩地在商事仲裁裁角霅悸熊o展趨勢及差異。
他說:「仲裁由於本身機制的特性優勢,正在取代訴訟,在國際商務爭議中扮演愈來愈重要的角色。現在內地發生的糾紛可以通過仲裁解決,簬嶊熊籊M可以在內地或香港得到完善的實施和執行。」
港僑聯名譽會長梁思謀,秘書長陳志煒,司庫黃楚基,副司庫陳光明,常務副秘書長梁志明,副秘書長鄭玉蘭,青年委員會主任廖宇軒,副主任郭文義、駱鎮、余偉傑、李嘉佳等出席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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