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派聲稱全國人大常委會今日就香港普選問題所作的決定,必須符合所謂的「國際標準」才是「真普選」,究竟何為普選「國際標準」?香港文匯報記者在過去一星期成功訪問了21名反對派議員,口徑幾乎一致,稱「國際標準」最主要是沒有「不合理」的限制。不過,甚麼是「不合理」的限制?他們的判斷標準是,「不同政見者」能否在特首選舉中「出閘」,即他們口中的所謂「國際標準」,實際上是反對派參選人能否「出閘」的問題。
各人答案異常統一
香港文匯報記者早前嘗試聯絡全數反對派議員,查詢何為他們眼中的普選「國際標準」,最終成功訪問的21名反對派議員。他們的口徑幾乎一致,就是聲稱「國際標準」要符合兩個要求:一是沒有「不合理」的限制;二是每個人都有選舉、被選、提名權。
民主黨主席劉慧卿稱,所謂「國際標準」即沒有不合理的限制,讓選民有「真正選擇」,並確保不同政見人士都有平均的參選權利。
民主黨議員何俊仁聲言,「國際標準」是原則而不是科學方程式,有關原則的適用是非常清楚,「以提名程序為例,就是要盡量包容不同政治光譜的人士,包容、開放,以及沒有不合理限制。如果不同政見的人士取得合理的支持,便可以成為候選人。第一,標準唔應該唔清楚;第二,提名階段應盡量提供選擇,而不是預先『篩選』。」
公民黨黨魁梁家傑聲稱,「國際標準」意味允許市民有「真正選擇」,即「不同政見人士都能參選」。工黨主席李卓人也稱,(所謂的)「國際標準」就是沒有「不合理限制」,即不會因政見而限制參選,這要體現制度內有否限制參選,「如果用提委會過半數、少數服從多數,這樣提委會的功能,就是用來限制某些人參選,就是不合理限制;如果提委會好寬鬆,沒有不合理限制,起碼體現了(所謂的)『國際標準』。」
為有利自己友參選
反對派不斷聲稱,若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政改作出的決定,不符合所謂的「國際標準」就「中環見」。事實上,反對派所謂的「國際標準」只流於抽象原則,他們本身所作的定義,就是爭取一套「有利自己友成為候選人」的「個人標準」。■香港文匯報記者 李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