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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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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聯不可借對話撤退抽身逃避罪責


方中平

「佔領行動」踏入第十日,反「佔中」的民意不斷凝聚,對一眾「佔中」搞手及反對派形成了巨大的民意壓力。日前,學聯負責人與政府代表舉行會議,商討對話安排。學聯在會上提出所謂三項原則,包括要求必須有多輪對話、對等談判地位、政府確認及執行對話結果等等。學聯與政府就終止「佔中」展開對話,是應該做的,而且對話必須是無條件的。學聯故意就對話開出種種條件,顯然是一種借對話來抽身而退、逃避罪責的策略。但這只會是徒勞無功。香港是法治社會,一切須依法辦事。學聯頭頭策動違法「佔中」,造成嚴重後果,干犯了多條法律,證據確鑿,不可辯駁。不論對話結果如何,執法部門都須將一視同仁,將學聯、學民思潮等一眾違法「佔中」的搞手依法懲處,以彰顯本港的法治尊嚴。如果因為政治原因而對某些人網開一面,香港還是700萬人可安居樂業的法治社會嗎?學聯頭頭如果識時務,現在就應立即展開無條件對話,向全港市民道歉,並承擔自身的法律責任。

學聯昨晚召開記者會,交代日前與政府舉行對話籌備會議的情況。學聯形容,政府已做了工作,確保集會人士安全,會繼續商討。學聯聲稱,若警方暴力清場,就會擱置對話云云。「佔中」持續多時,已經對本港社會造成嚴重傷害,經濟民生首當其衝,朋友家庭撕裂對立,社會因為「佔中」在淌血。以對話來終止「佔中」,是務實的選擇。學聯以及「佔中」搞手不應再節外生枝,甚至提出種種不合理、不切實際的要求,為對話製造障礙。

必須指出的是,學聯突然願意展開對話,一方面是由於社情民意對「佔中」的憤怒。近日大批忍無可忍的市民自發走到各個「佔領區」表達反「佔中」的民意,民意洶湧,令一眾「佔中」搞手也不得不謀求脫身之策。另一方面,學聯提出對話,並且特意要求必須與政府有所謂對等地位、政府確認及執行對話結果等等,目的顯然是要製造與政府對等談判的地位,藉此製造退場機會,借機撤退抽身逃避刑責。

「佔中」盡早落幕無疑是全社會所希望見到的,但學聯如果以為可以在事後逃避刑責,恐怕只是一廂情願。學聯、學民思潮以及「佔中」搞手,策劃、發動違法「佔中」,並且唆使他人參與,對社會造成了巨大的危害,策劃者觸犯的刑罰已經包括:《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10條的煽動罪,罰款5,000元及3年監禁;《公安條例》19條,罰款5,000元及5年監禁等。「佔中」還涉及其他相關罪行,包括最嚴重的《侵害人身罪條例》17條,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罪,一旦定罪的話,最高為終身監禁,等等。不論「佔中」結果如何,有關人士的罪責都是不容逃避,學聯欲借對話逃避罪責只是徒勞。

香港是法治社會。法治社會就是在社會中,法律是社會最高的規則,具有凌駕一切的地位,任何人都必須遵守,沒有任何人或機構可以凌駕法律之上。「佔中」既然從一開始就承認是違法,搞手自然必須為自己的行為負上所有刑責。這不是政治問題,而是法律問題,如果有人意圖以政治來干預法律,藉此逃避刑責,社會絕對不會容許,有關人士終將難逃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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