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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文署日檢過量損成效 遲處理投訴評估風險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鮑旻珊)近年香港發生多宗嚴重塌樹事件,造成人命傷亡。審計報告發現,政府各部門對樹木的護養責任誰屬存在爭議,以致延遲處理投訴;樹木風險評估工作有待改善,更特別指康文署每日檢查樹木的數量太多影響成效,且在今年完全沒有檢查過有問題的樹木,有需要檢討非經常性護養方式。審計署認為,當局有必要檢討現行樹木管理制度。
路邊樹誰負責 部門鬥卸責
審計署關於樹木管理的報告指出,各部門對路旁樹木的護養責任誰屬,特別是樹木是否位於「園境地點」,一直有所爭議,各有說法。康文署負責管理在「園境地點」的植物,並指有關地點內設有花槽或樹槽等園境設計元素才屬其管轄範圍;樹木辦則不同意,認為只要刻意種了花與木,而不論有關花木是否栽種在花槽或樹槽內,就屬於康文署管轄。審計署批評護養責任不清,延遲了處理投訴及樹木管理工作。
康文署有職員日查572樹
根據樹木辦發出以兩階段評估方法作樹木風險評估指引,分別是找出有問題樹木的表格一及需要徹底檢查有問題樹木的表格二。審計署指,為確保表格一檢查的質素,每次檢查所涵蓋的樹木數目不應過多。審計署發現,康文署及路政署每次會派一名職員驗樹,每日要驗過百棵樹,康文署更有一名職員曾試過一次巡查572棵。
27樹初查睇漏眼
審計署認為,每次檢查的樹木過多影響成效,個別樹木難充分檢查,結構惡化了的樹或會被忽略。在過去一年半,就有27棵樹木在表格一被評為無發現有問題,其後接獲投訴再檢查,才知有健康或結構問題。報告又舉例指出,今年2月大埔有樹木塌下壓毀貨車,事後發現康文署7個月前檢驗過,當時認為無問題。
若有關政府部門在檢查過程找到有問題樹木,就應該在表格二詳細檢查,確定樹木的詳細狀況,並更有效地找出適當的風險緩減措施。但審計署發現, 在2014年樹木風險評估中,各主要樹木管理部門進行表格二檢查次數有很大的差別,特別是康文署,完全沒有就表格一所找出的有問題樹林進行檢查;漁護署亦然。
倡地署檢討非經常性護養方式
根據發展局2004年3月發出的技術通告,地政總署負責以非經常性方式護養路旁樹木,即主要是在確定有需要或接到投訴或轉介個案後才進行護養。前年10月在大埔發生的致命塌樹個案,該棵樹位置是在未撥用的政府土地,該類路旁樹木應由地政總署管理。審計署稱,該個案雖屬個別事件,卻顯示該種非經常性護養方式不足以保障公眾安全,有需要進行檢討。
至於私人土地上的樹木安全風險,審計署提及今年 8月半山區發生的塌樹慘劇,涉及私人土地上的樹木,認為發展局須審慎檢討是否需要訂立樹木法例,以規管私人土地樹木的護養及其他事宜;而在此期間,當局亦需要制定可較快作出改善的有效措施。
康文署歡迎報告提及的意見,並接納審計署建議。康文署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會嚴格依照樹木辦於今年10月修訂的樹木評估工作指引,進行樹木風險評估工作。此外,康文署亦會提醒各級員工需嚴格依照部門園藝指引內有關樹木風險指引,進行評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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