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蕭 平
「一國兩制」作為人類制度文明的重大創新,顧名思義,包含「一國」與「兩制」、中央與特區兩個方面,只有講兩句話,兼顧兩面,才能把握它的完整內涵。
基本法資深專家張榮順日前提出,香港有必要進行「一國兩制」的「再啟蒙」,表達了對目前香港某些人片面理解「一國兩制」的擔憂。立法會資深議員劉慧卿對此頗為不解,稱她理解的基本法就是保障香港人自由生活方式50年不變,以及要邁向民主制度。
問題就出在這裡。回歸後我們聽到最多的是「不干預」、高度自治、維護香港繁榮穩定,以及劉議員張口就來的50年不變和邁向民主。其實這只是一句話、一個方面。在「一國兩制」下,香港不僅享有管理內部事務的權力。也要承擔服從國家全局的責任。對於特區自治事務,中央不干預;而涉及中央權力及中央與特區關係的事務,則必須尊重中央的最終決定權。普選制度的設計就屬於後一類,不可能全憑香港的好惡,由香港「命運自主」。這種責權關係不能偏廢,否則就是對「一國兩制」的閹割。
中共十八大報告講了兩句話,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也講兩句話,依法行使中央權力,依法保障高度自治。這種全面表述的話語模式,是對過往的糾偏,值得港人關注。
前一段對「一國兩制」白皮書的爭議,是不講兩句話的一個典型案例。白皮書不是石頭縫裡蹦出來的,它所闡述的憲制及權力關係,基本法早已涵蓋。只是因為以往聽慣了一句話,忽然聽到完整闡述,竟然錯愕不解了。當然,有些人不願聽到兩句話,他們是故意揣�茤�白裝糊塗。
所以,香港真的需要「再啟蒙」。
(文章編譯自《中國日報香港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