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佔中」徹底失敗系列分析之八
黎子珍
習主席今年9月22日在北京人民大會堂會見香港工商專業界訪京團時發表的重要講話指出,發展民主要「服水土」,就像鞋子合不合腳,只有自己的腳才能感受到。習主席在澳門回歸15周年的重要講話中指出,要繼續推進「一國兩制」事業有「三個必須」,任何時候都不能偏廢,「只有這樣,才能把路走對了走穩了,否則就會左腳穿着右腳鞋--錯打錯處來。」習主席的「鞋子論」是一個淺顯又通俗的道理,用來指導「一國兩制」實踐走對走穩,又顯得十分深刻。香港違法「佔中」就是「左腳穿着右腳鞋--錯打錯處來」,造成一系列禍害。習主席在澳門的重要講話,進一步深化了「鞋子論」,是對港澳回歸以來「一國兩制」實踐經驗的精闢總結,對「一國兩制」實踐走對走穩具有重大和深遠的指導意義。
「鞋子論」的深刻涵義
「鞋子合腳論」,出自去年3月23日習主席訪問俄羅斯在莫斯科國際關係學院發表的演講:「鞋子合不合腳,自己穿着才知道。一個國家的發展道路合不合適,只有這個國家的人民才最有發言權。」
香港發展民主要「服水土」,就要按照香港基本法和人大決定辦事。正如習主席指出,香港的民主政治要符合中國國情和香港區情。普選沒有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模式。香港最大的實際就是香港特區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一個特別行政區。香港行政長官普選制度,必須有利於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有利於維護香港繁榮穩定。因此,香港普選要穿「合自己腳的鞋子」,不能削足適履穿「佔中」搞手和美英勢力指定的「鞋子」。
美國等西方國家迫使一些國家照搬西方的普選模式,為的是企圖以政權更迭方式扶植親美政權。一些國家在西方壓力下引進西式民主,結果形成水土不服的症狀,例如埃及、泰國、烏克蘭等國家,就因「左腳穿着右腳鞋--錯打錯處來」,造成國內紛爭不斷,社會矛盾加劇,經濟瀕臨崩潰。「佔中」搞手與美英勢力勾結策動「佔中」大規模動亂,企圖把別有用心的「鞋子」強迫香港穿,強迫中央接受與中央對抗的人擔任行政長官,奪取香港管治權,將香港作為對中國推行「顏色革命」的基地。這當然是打錯算盤。「佔中」的徹底失敗,說明要強迫香港穿「佔中」搞手和美英勢力的「鞋子」,根本就行不通。
香港行政長官普選制度,首先要考慮的就是有利於維護中央和香港的憲制關係。因此,香港普選要穿「合自己腳的鞋子」,不能削足適履穿「佔中」搞手和美英勢力指定的「鞋子」,諸如「公民提名」之類違反香港基本法的「鞋子」。
四個規範:港普選「合自己腳的鞋子」
根據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大有關決定,制定香港普選辦法的規範包括:一要符合香港基本法的根本宗旨和立法目的,尤其要符合香港基本法關於政治體制規定的原則,必須尊重中央對普選問題的主導權和決定權;二要符合香港基本法第四十五條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的具體規定,行政長官候選人提名委員會按照香港基本法附件一有關選舉委員會的現行規定組成;三要正確理解和堅持香港基本法和人大決定規定的提名委員會提名制度,由提名委員會實行機構提名產生特首候選人;四要符合香港基本法附件一第七條及其有關解釋的規定,特首普選辦法必須嚴格按照「五步曲」法定程序制定。香港普選的四個規範,就是香港普選「合自己腳的鞋子」。如果離開四個法律規範,香港普選就是「左腳穿着右腳鞋--錯打錯處來」。習主席的「鞋子論」,美英等西方國家應當聽明白,香港反對派更應當聽明白,「佔中」已經失敗,他們必須放棄不切實際幻想。
港版「顏色革命」穿錯鞋
「佔中」搞手與美英勢力策動「佔中」,搞港版「顏色革命」,也是「左腳穿着右腳鞋--錯打錯處來」,必定失敗。違法「佔中」把矛頭指向中央,要求全國人大常委會收回關於香港普選的框架決定,要求特區行政長官下台,徹底暴露「佔中」「顏色革命」的本質。縱觀歷史上的歷次「顏色革命」,為配合美英政府顛覆他國政權之目的,西方傳媒一定是打頭陣,一方面塑造出爭民主、保自由的勇敢「鬥士」形象,另一方面則顛倒黑白、混淆視聽,極盡污名化「顏色革命」發生地的政府及其領導人之能事,港版「顏色革命」在這方面也不例外。但港版「顏色革命」注定失敗,因為「佔中」搞手和美英勢力低估了中央依法保障「一國兩制」實踐的堅定決心和戰略定力,低估了香港社會希望繁榮穩定的主流民意。任何人任何勢力都別想搞亂香港、篡奪政權,因為香港廣大市民不答應,13億內地民眾不答應,港版「顏色革命」不可能得逞。
違法「佔中」因為「左腳穿着右腳鞋--錯打錯處來」,造成一系列禍害。香港是法治社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須追究組織、策劃、資助及煽動參加違法「佔領」行動者的刑事責任。根據香港法律,組織、策劃、資助及煽動參加違法「佔領」行動人士涉嫌觸犯多條嚴重的罪行,包括串謀、煽動、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犯罪、協助犯罪及企圖犯罪、藐視法庭等。追究這些人的刑責,不容許他們逍遙法外,才能彰顯法治,否則難以發揮法律的阻嚇力,杜絕類似危及公共安全和政府管治的事件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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