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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全國政協委員、南京藝術學院江蘇省書法創作研究中心主任徐利明
「政府工作報告提出要重視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這為我國的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也創造了更有利的環境。在全球化的今天,一個民族,一個國家的振興除了經濟上的富強,還必須要有獨特的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作為後盾。公眾參與到文化遺產保護中來,不僅是社會民主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文化遺產得到可持續保護和發展的關鍵。」全國政協委員、南京藝術學院江蘇省書法創作研究中心主任徐利明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公眾參與文化遺產保護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還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廣泛的宣傳教育、多方力量的參與,以及對文化遺產地區居民的尊重,缺一不可。■香港文匯報記者 楊明奇 趙勇 許娣聞
完善法律制度保護知情權
如何在文化遺產保護過程中完善公眾參與機制?徐利明說,中國公眾參與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現在還處於起步階段,相關法律制度還有待完善,公眾自身參與的願望較強,但能力還有待進一步提高。「首先要完善法律制度,保障公眾參與的知情權和話語權。」徐利明說,公眾只有知情後,才能避免參與的形式化,克服信息不對稱、信息失真等原因造成的參與障礙。此外,還要建立健全遺產保護信息公開制度,明確信息公開的主體,明確規劃部門和文物保護部門的信息公開職責。「保障公眾話語權,就是要完善遺產保護表達機制。對於重要的政策決定,可通過各傳播平台公佈。」徐利明說。
加大宣傳提高公眾參與度
徐利明表示,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也可以提高公眾參與文化遺產保護的效果。在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大部分公眾出於好奇或新鮮的心理,但此項工作的持久性會讓公眾的熱情減退或消失。徐利明認為,激發公眾參與熱情的辦法有幾個方面。一是要普及文化遺產知識,通過媒體、展覽等各種形式向公眾尤其是文化遺產保護區域的居民宣傳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性。二是在中小學校都開設世界遺產及地方文化保護的課程。同時確立多樣化的宣傳形式,使公眾能在喜聞樂見的形式中受到良好的教育。三是建立公眾參與遺產保護的網站,提供項目的個人或團體參與情況查詢等服務。
「文化遺產保護涉及到很多複雜的領域,需要很強的專業技能、綜合學養和豐富的知識,需要多方面人才共同參與,形成合力。」徐利明說。
充分尊重遺產保護地居民
徐利明建議,在公眾參與保護文化遺產的過程中要充分尊重文化遺產保護地的居民。
「生活在文化遺產保護地及周邊地區的居民,是與遺產保護密切相關的人群,也是公眾參與的重要一部分。」徐利明說,加強文化遺產保護要與周邊居民開展積極互動。其中包括要鼓勵居民成為遺產景觀的保護者,實施自願土地管理計劃,把商品補貼變為景觀管理費,鼓勵遺產地實現多元化發展。在文化遺產保護過程中,「老城區」原住民的地位也要予以尊重,「古建築和街巷是被保護下來了,可因為缺乏人居生活,建築本身所體現的居住文化就陷入停滯狀態,它被收錄到一份薄薄的旅遊小冊子中,這是不行的。」徐利明說。
應鼓勵民間組織參與保護
「還要積極鼓勵引導民間組織和多種力量參與文化遺產的開發和保護。」徐利明說,公眾參與一般表現為個人和組織兩種模式,由於個人比較分散,力量相對薄弱,所以各種民間組織就成為文化遺產管理公眾參與當然的主力軍。徐利明認為,由於自身的非營利性,使民間組織能夠在遺產保護的過程中更加注重遺產的非經濟價值,因此要積極鼓勵建立各種非政府非營利組織,並在政策和資金上給予一定資助,同時在法律上明確其參與地位,才能充分發揮其在社會管理中的特殊作用。
徐利明還提出,中國文化遺產眾多,如果全靠政府的直接資助,無疑會大大增加維護運營成本。建議在不改變文物管理體制、保障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允許和鼓勵企業參與文物點的維修開放、建立博物館或進行文化旅遊開發,如上海「新天地」、重慶「法國水師兵營」等項目的開發等,都是很好的例子。「同時還可以充分引導有豐富經驗和歷史責任感的國際力量參與文化遺產開發和保護,在綜合考慮現存歷史街區、文化遺產保護和原住居民需求的前提下,制定該地域文化遺產保護戰略。」徐利明說。
【徐利明簡介】
徐利明:1954年2月生於南京。文學博士。全國政協委員,致公黨中央委員、江蘇省委副主委;南京藝術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江蘇省書法創作研究中心主任;中國致公畫院副院長、中國書法家協會理事、江蘇省書法家協會副主席、南京印社社長、西泠印社理事、江蘇省藝術品鑒定評估專家委員會委員、中華詩詞學會會員。
榮獲中宣部審定、人事部和中國文聯表彰的首屆「全國中青年德藝雙馨文藝工作者」榮譽稱號;全國宣傳文化系統「四個一批」人才;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書法篆刻作品獲第一屆中國書法蘭亭獎金獎、第五屆中國書法蘭亭獎藝術獎、第五屆全國書法篆刻展「全國獎」、全國篆刻評比一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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