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令儀
港大校委會周三開會決定接受調查戴耀廷「捐款門」事件的報告內容,但不公開報告內容。據悉,調查結果僅指戴耀廷處理匿名捐款有程序不當,對時任法律學院院長的陳文敏,也僅評定是無心之失。事實上,「捐款門」中涉案人士的違規行徑早已證據確鑿。調查報告的目的,就是要圍繞匿名捐款的來歷、涉案人士觸犯了哪些校規,應該如何處理等關鍵問題作出釋疑及回應。但顯然,校委會在玩「真相躲貓貓」,只談規程不談真相和懲處,絕對無法令公眾滿意。港大校委會必須向社會公開所有報告內容,讓公眾作出定斷,廣大納稅人更不能袖手旁觀,任由公帑營運的大學淪為不法之徒肆虐的「賊窩」。應該看到,若校委會也喪失了監督規管的功能,那麼立法會引用特權法徹查事件就成為最後手段,這也是公眾搞清楚「捐款門」事件的最後希望。
毫無疑問,根據多份密件及媒體資料,戴耀廷、前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及港大民意研究計劃總監鍾庭耀在「捐款門」中有嚴重違規行為,且證據確鑿。社會促請校方展開調查的目的,是為了求得一個詳盡的真相和處理的結論,而不是想看校委會在旁枝末節的規程問題上打轉,卻不追查涉案人士的違規行為。戴陳鍾三人,將來歷不明的「佔中」捐款,通過層層漂白,轉到港大各個部門,作為發動「佔中」經費,這其中有許多問題是公眾想探知的真相。如校方僅以處理匿名捐款有不當,是無心之失云云就輕易帶過,顯然無法令公眾釋疑,更不可能令大家滿意。社會要的是校方誠實負責地調查事件,釐清「捐款門」中捐款的來歷、主要人物的違規行為以及後續處理方案,而不是看校方「耍太極」,大玩「躲貓貓」的包庇伎倆。須知包庇即是縱惡,是比違規犯錯更可惡的行為,因為其令不彰,完全喪失了法令糾錯懲惡的功用。
應該看到,外界關注「捐款門」的另一重要原因,是高度關注是否有院校人士利用「黑金」捐款策劃禍港行動。因為一旦結論成立,那麼對於供養院校的納稅人而言便是極大的諷刺。事實上,不論是2012年戴耀廷向鍾庭耀秘密捐款50萬元,支援所謂「323民間全民投票計劃」,意圖干預特首選舉;或是去年以145萬元為「港版顏色革命」的「佔中」作支援宣傳,操作者背後目的為何,又是為哪股勢力服務?這些疑問雖然在「捐款門」調查報告中沒有提及,但答案已再明顯不過了。港大校委會對不止一次的違規收受捐款行為置若罔聞,甚至聲稱接受報告內容,不禁令人懷疑是否有人在包庇縱容。
必須指出的是,這份「包庇報告」放生幕後黑手,一個客觀的效果,是為志在副校長寶座的陳文敏掃除晉陞障礙,這必須引起社會的高度關注。一旦這位熱衷搞禍港行動的人掌握了港大人事大權,百年校譽恐會進一步受挫。廣大市民需要的是一所「明德格物」的學術殿堂,而不是充斥暴力亂港分子的賊窩。如果調查未能令外界滿意,立法會有責任介入其中,引用特權法,要求涉案人士及港大管理層到立法會作供,並且提交所有文件資料,讓社會各界看清楚事件真相,不能任由違法者逍遙法外,更不能任由學術殿堂被政治污流侵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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