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家健
去年底的「佔中」雖然以潰敗告終,但對香港所造成的損害是長遠的。「佔中」搞手在策動一系列非法活動時,所需的宣傳、物資、刊廣告、民調無一不需要金錢,動輒數千萬元,背後是否有財政資助?資金來自何方?隨着去年網民和傳媒的披露,似乎已呼之欲出。有關「佔中」和民調搞手向其受僱院校的申報程序不清,不禁令外界覺得有所隱瞞。大學管理層應運用其監管職能徹查,若有人違規,須嚴懲追究及轉介執法部門跟進。
巨額匿名捐款資助「佔中」及「全民投票」,難免令人質疑資金的背後動機,尤其是「佔中」屬反社會行動,本質違法,若大學未能及時撇除並釐清與「佔中」和幕後資金的關聯,瓜田李下,高等學府的校譽也將毀於一旦。大學高層實在不能掩耳盜鈴,採取眼不見為淨的消極方法,否則只會顯得大學內部管治無方,監督職能和捐款申報制度如同虛設,有關知法犯法的人士食髓知味,隨時再照辦煮碗,複製大規模違法行動,大學淪為藏污納垢溫床和「不合作運動」幫兇,香港將無日安寧。
若大學有承擔,顧及名聲、社會和學生利益,宜設立由校外人士組成的調查委員會,負責監督和調查是否有教職員違反內部指引或防貪法規,並在適當時公開調查報告以釋大眾疑慮,不能讓害群之馬逍遙法外。若有院校管理層失職或涉隱瞞,同樣難辭其咎,必須給公眾一個合理交代,不能敷衍塞責,應採取適當處分如若干年不能晉升,並重新評估該失職管理人員是否勝任現時崗位,以保障學生利益,還社會一個公道。
大學校園應是純潔之地,不宜沾染政治,對違法行為更要避而遠之,對來歷不明的獻金更要謹慎處理,須通過正規程序申報,絕不能馬虎,否則是管治災難,管理層失職須負上行政過錯責任,大學不能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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