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賀 佳
「港獨」勢力近來不斷朝�蚍氻O與極端化方向演變,這種趨勢的背後,並非只是個人情緒宣洩,而是有�蚨諵萿熊此獄P目標。事實證明,「港獨」勢力正密切與外國勢力勾結,意圖從內到外展開分裂國家的活動。
外國媒體報道,一個名為「香港獨立黨」(Hong Kong Independence Party)的組織,已經於2015年2月27日正式獲得英國選舉委員會接受,成為當地合法的政黨,網上還顯示了相關資料。其中一封回覆函顯示,3月10日該件已經送達相關人士手中。根據透露的情況顯示,這個「香港獨立黨」的黨首名為Kin Chung WONG;秘書為Daniel Ma;信託人為Tat Hang Lau,登記地址為﹕「4TH FLOOR 86-90 Paul Street LONDON EC2A 4NE UK」。有熟悉「城邦系」的人士指出,以上三人都是陳雲的「門徒」。
消息稱,之所以選擇在外國註冊成立「港獨黨」,是效仿達賴「藏獨」的做法。當初達賴到海外宣揚「藏獨」沒有人理會,於是達賴在歐洲、美國等地成立分會,靠�茬o些分會的活動運作,不斷獲取政治獻金,擴大了影響。因此「港獨」組織決定「東施效顰」,也走這條路。一是為了日後正式收受捐款(在英國、美國成立合法的政黨,便能合法地收取資助,同時可以政黨名義在當地成立公司,獲取的資助轉匯香港的對應機構或公司);二是為日後在香港成立「港獨黨」提前做準備,摸索運作經驗。有人更對朋友稱,有了正式的「黨組織」,未來可以「大幹一場」。
在英國註冊成立「港獨黨」後,他們下一步計劃是在美國完成合法註冊。由於美國的法例不同,可能還需要一些時間。有消息稱,如果順利,可能會在今年年中成事。
配合美國行動
「熱血系」及「城邦系」已經成為「港獨」勢力的主要核心組織,近來社會上發生的激進事件,源頭便是他們。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沒有外國勢力的支持,「港獨」分子絕不可能走到今天這一步;「港獨」勢力等反對派組織也會按外國勢力的要求,在本地做出相應配合。美國近期兩件與香港有關的事情值得留意。
第一,美國可能於5月底通過《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2014年11月,「美國國會及行政部門中國問題委員會」(Congressional-Executive Commission on China)跨兩院國會議員正式提出一項新法案,該法案建議修訂《美國─香港政策法》,即一般稱之為《香港關係法》。新法案包括,將強化美國國務院有關香港發展的年度報告,並要求總統對香港的自治程度做出評估與核實等。換言之,這是一個意圖達到與「台灣關係法」類似作用的「法律武器」。該法在2014年11月13日正式在美參議院作了「介紹」(Referral),同年12月11日在外交委員會完成「報告」程序(Reporting),12月12日進入了最後的立法「審議」程序(Markup)。按美國會議程,該法案未必具有「迫切性」,立法時間可以相對較緩。但為了支持美當局在香港的「代言人」--反對派政治組織的需要,該法案極有可能在特區政府正式向立法會提交政改方案前後,即今年五六月間完成立法。美國議會此舉的意圖十分明顯,一方面是向中國政府施壓,另一方面則是替反對派否決政改方案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
第二,美議會成立「香港小組」並來港做「實地調查」。2014年「佔中」行動最激烈時,美國共和黨眾議員、CECC共同主席、眾議院外交委員會全球人權小組主席史密斯(Chris Smith)曾發表聲明,稱要敦促中央政府尊重承諾保證香港的自治和基本自由云云。史密斯還稱,他正在�茪滼衎堣@個美國國會「香港小組」,以監督香港的人權問題。美國會中「小組」(正式名﹕Caucus)是一種較普遍的組織,由部分議員聯合組成,旨在喚起國會及民眾對一些特定議題的重視與了解。從歷史的角度看,「香港小組」絕非第一次出現。1997年,即從美第105屆國會開始之時,便已經存在一個「Congressional Caucus on Hong Kong(PI)」的兩院組織,其後不了了之。而此次這個「續命」的「香港小組」,眼下仍未按法律由美國兩院議長正式同意准許,但預計會在一兩個月內有結果,即「香港人權及民主法案」通過前後獲得批准。
美國會先是通過插手香港事務的法案,繼而計劃派議員來香港「接見」反對派主要成員,這是美國當局近期意圖加強其在香港影響力的兩個步驟。而「港獨」勢力與其他香港反對派組織也已獲得「通報」,需要作出相應的配合。消息稱,「港獨」勢力很可能組織更大規模的衝擊行動,包括公開亮出「香港獨立黨」,擾亂、破壞政黨社會秩序,替外國勢力干預香港尋找更大的空間。
(本文轉載自4月《紫荊》雜誌,內容有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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