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志強 香港工商專聯會會長 資深時事評論員
香港政制發展進入關鍵時刻,特區政府發表行政長官普選方案,特首梁振英形容,這是香港民主發展重要里程碑。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呼籲反對派議員拿出政治勇氣,踏出最堅實、最勇敢的一步。她以此表達中央、特區政府和香港市民的願望:「2017,一定要得!」
普選方案「一定要得」有三大依據,一是方案能否通過,民意是關鍵,而主流民意支持普選方案;二是方案務實可行,務求在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決定框架內的民主程度可以最大化;三是中央懇切希望香港落實普選,但不會拿原則、底線作交易,反對派須放棄中央在底線上作出妥協和讓步的幻想。
落實普選乃民心所向
首先,自特區政府展開首輪政改諮詢以來,香港不同機構或組織的民意調查均顯示,有八成至九成受訪市民均支持2017年落實特首普選,並要求立法會議員根據民意投票,反映了港人對落實普選的渴望。在政改方案公布前夕,多個民調都顯示,支持通過以全國人大常委會「8.31」決定為基礎的政改方案的比率,持續上升至穩佔六成或以上。反對派內部也就政改問題進行過民調,結果亦有超過一半受訪者支持對政改方案「袋住先」。這充分說明支持政改的主流民意是很清晰的、毫無疑義的,落實普選乃民心所向,擁有強大民意支持。
擁有關鍵少數票的反對派立法會議員,雖然掌握着政改的否決權,但是作為民意代表,絕對不能視「民意如浮雲」。反對派立法會議員應聽民意、順民意,投票應以民意為基礎。正所謂「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逆民意而行最終只能被淘汰,成為香港的「民主罪人」。反對派議員若堅持否決普選方案,實質上就是悖逆民情、民意、民心,不但要承擔剝奪市民一人一票普選權利的歷史責任,而且必將在未來選舉中被廣大選民懲罰。
普選方案務實可行
第二,普選方案務實可行,在嚴格依法的原則底線下盡用空間,包括建議在提名階段,先採用較寬鬆的「入閘」門檻,十分之一提委推薦即可成為參選人,在「出閘」階段提委則可以「暗票」方式提名候選人,獲過半數提委支持而且得票最多的兩至三人可「出閘」成為候選人,務求在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決定框架內的民主程度可以最大化。
正如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港大法律系教授陳弘毅指出,普選方案設計上的最關鍵部分,是「兩階段」的提名程序,第一階段的「入閘」門檻較低,而且設有參加推薦參選人的提委會成員人數的上限,從而鼓勵提委會成員推薦更多參選人。此外,參選人在第一階段產生之後至提委會進入第二階段選出候選人之前,讓各參選人有機會面向社會,介紹其參選理念和政綱。可見,普選方案在特首選舉的關鍵環節爭取到最大的「政治空間」,體現了更多開放和民主的因素,充分展現了中央推動落實香港普選的誠意。
反對派須放棄
中央讓步的幻想
第三,中央懇切希望香港落實普選,但不會拿原則、底線作交易,反對派須放棄中央在底線上作出妥協和讓步的幻想。反對派去年策動的非法「佔中」,其口號之一就是要求人大常委會撤回「8.31」決定,而反對派議員三度發表聯署聲明,聲稱定會否決人大「8.31」決定框架下的政改方案。這些赤裸裸的政治訛詐,企圖迫使中央在原則底線上作出讓步。但人大「8.31」決定不可撼動,這體現的是法治的尊嚴和依法治國的原則。
普選方案公布後,反對派在全港各區展開「反袋住先」宣傳運動,但反對派的政治訛詐一直不能奏效,「反袋住先」悖逆支持「袋住先」的主流民意,又豈可奏效?反對派必須放棄不切實際的幻想,在強大的民意敦促下回心轉意支持政改方案,回應大多數市民希望在2017年一人一票選特首的期盼。
沉舟側畔千帆過
當然,普選方案「一定要得」三大依據之外,反對派如果一意孤行否決普選方案,也「一定要」受到廣大選民唾棄和懲罰。普選方案「一定要得」,昭示「沉舟側畔千帆過,病樹前頭萬木春」,反對派若冒天下之大不韙否決普選方案,只能是「自作孽,不可活」,自己造成的罪孽就無處可逃,反對派應該知道若他們倒行逆施的嚴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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