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聯政策副發言人、觀塘區議員 顏汶羽
政制改革方案在兩次諮詢後,正式出台了。社會各界對政改方案持不同意見,這原是很正常的事。但筆者想指出,現時大部分的討論都偏離了政改方案的應有主軸。
雙方陣營時刻爭論中央有否讓步空間?日後還有再修改的空間嗎?實際上,這兩條問題的答案早已多次說明了。後者更是明知答案而重複提問,令社會上產生了錯誤的想法,以為今次政改方案是以後香港行政長官選舉辦法的最終方案。但任何人都知道,社會不停在演變、進步,任何的制度,包括選舉制度都會按照當時社會上的實際情況進行新的改變,凝聚各方共識,任何制度都不會是一成不變的。
政改方案的討論應是支持或否決政改方案,因此,討論的方向應以比較通過或否決政改方案的結果為目的。若政改方案能通過的話,合資格的選民都能夠從提委會出閘的候選人中,投票支持自己的心儀人選。相反,若政改方案被否決的話,2017年的特首選舉辦法會維持不變,即繼續由1200人的選委會挑選行政長官。
從任何的民主標準來看,筆者都認為,500萬合資格選民選出行政長官,一定比1200人的選委會委員選行政長官來說是更民主、更進步的方案!任何支持民主的人士都應該清楚知道箇中區別,更應支持這個民主進步的政改方案!
反對派的立法會議員應尊重現時超過六成市民都支持政改方案的民意,在立法會投下贊成票。議員是代議士,代表市民在議會中表達意見。逆民意而行,是違反民主精神的體現,怎能口說民主,行為卻是反民主?筆者作為一個年輕人,希望社會各界都能以理性的分析、正確的判斷,一起推動香港的民主向前行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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