龔信之
如果有人向梁國雄「買票」,當事人理所當然觸犯法例,但梁國雄如果長時間知情不報,隱瞞事件,可能觸犯串謀行賄罪。梁國雄如果不能交出所謂「買票」人士,他不但是大話連篇,欺騙公眾,誠信破產,再無資格擔當議員,更隨時觸犯法例。廉潔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市民理應向廉署舉報「買票」事件,讓廉署直接向「尊貴」的梁國雄議員調查,究竟是誰向他重金引誘,或是有人自編自導自演。
《蘋果日報》在政改表決前造謠所謂「買票」事件,原來只是引述「人民力量」立法會議員陳偉業的一面之辭,他「聽聞」中央以每人3億元,利誘反對派議員表決普選方案時投贊成票,翌日又稱有議員「親口」向他證實傳聞,更稱不止一名議員被中央的「中間人」接觸,自己也曾被游說云云。陳偉業是什麼人?他是一個投機取巧的政客,多年來造謠生事不知多少次,更曾被城中富豪告上法庭。多年來他先是依靠民主黨,繼而又靠攏黃毓民,到現在「人民力量」池中無魚,終於到他做大哥。他的往績早已說明他的誠信是「有限公司」,這樣的人說出所謂「買票」事件,根本毫無可信性。
「買票」事件疑點重重
誰知道,一山還有一山高,陳偉業的前黨友梁國雄又插上一嘴,高調聲稱有人用一億元利誘他轉軚支持政改。但只是過了一天,他又忽然自摑一巴,改口指自己虛構一億元金額,是希望騙傳媒入局,為他報道。但他又死撐的確有中間人今年2月接觸他,對方表示可開出一個令他「兩世無憂」的價錢云云。為什麼梁國雄要急急轉口?因為「買票」事件愈炒愈熱,市民都認為既然「買票」事件涉及刑事罪行,為什麼涉案人士不報案?對此,陳偉業已經知衰馬上「潛水」,不敢再伸出頭來,這符合他一貫的作風。梁國雄卻在傳媒追問下被迫承認捏造「買票」事件,任他面皮再厚也難再抵賴。
對於這次杜撰的「買票」事件,特首梁振英也高度重視,指如果捏造事件,是嚴重的事,因政改是嚴肅的,買票是犯法的,應該盡快交代,他質疑梁國雄若在今年2月已收到中間人要求,為何當時不立即交代所謂事實,並向廉政公署舉報。這種質疑合情合理。以反對派一貫作風,以梁國雄過去濫告成癮的本色,如果真的有所謂中間人「買票」,他不搞大這事才怪?肯定會第一時間開記者會炒作事件,繼而向廉署舉報,甚至在立法會提出引用特權法,這幾乎已成為反對派的慣例。
為求否決政改不擇手段
但為什麼梁國雄竟然全無動靜,直到政改表決前才「忽然想起」?怎能不令人懷疑他是別有用心,與《蘋果日報》聯同在政改前夕製造所謂「買票」風波,藉此將反對派議員綁死,徹頭徹尾是一場政治炒作。在表決時,假如真的有反對派議員支持政改,必將遭到「被收買」的嚴重指控,人格謀殺莫此為甚,還有誰敢支持?這正是「買票」鬧劇的真正目的。
不過,梁國雄公然撒謊,玩得太過火,恐怕也將引火自焚。防止賄賂條例第四條列明,誘導公職人員,不論被賄者有沒有行動,都觸犯了法例。假如有人為行賄者包庇或隱瞞,更可能觸犯了普通法的串謀行賄罪。即是說,如果有人向梁國雄「買票」,當事人理所當然觸犯法例,但梁國雄長時間知情不報,隱瞞事件,也可能觸犯串謀行賄罪。因此,梁國雄如果不能交出所謂「買票」人士,他不但是大話連篇,欺騙公眾,誠信破產,再無資格擔當議員,更隨時觸犯法例。
廉潔是香港的核心價值,市民理應向廉署舉報「買票」事件,讓廉署直接向「尊貴」的梁國雄議員和陳偉業議員調查,究竟是誰向他們重金引誘,或是有人自編自導自演。但不論結果如何,也反映了一個事實,就是激進派議員為求否決政改可以不擇手段,甚至連人格、良知、操守都可以置之不理,為了政治搞得自己人不似人,鬼不似鬼,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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