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天問
戴耀廷匿名捐款事件,黑幕越揭越多。原來匿名捐款高達466萬元之多,遠遠超過原本揭發的145萬元。戴耀廷通過捐款操控港大進行「公民投票」,推動違法「佔中」,「黑金」規模驚人,說明以前的調查不盡不實,還有很多不可告人的秘密。為還原事件真相,搞清楚有關人等應負的責任,港大校委會必須重新調查事件,及將調查報告全盤公開。若港大不能公平、公正、公開地調查,給公眾一個滿意的答案,廉署、立法會就應出手,查個水落石出。
媒體揭發戴耀廷有新內幕,說明港大對事件的調查,在許多關鍵的地方仍有模糊地帶,究竟是港大調查不力,還是刻意含糊其詞,耐人尋味,港大應向公眾交代。正因為港大遲遲不肯對事件作結論,結果,捲入「黑金」醜聞的相關人等,至今仍未受到應有的處罰。這完全違反香港的法治精神,損害香港大學的校譽,難免給公眾一個印象,港大已經淪為反對「一國兩制」、挑戰中央、為「佔中」出謀劃策的「參謀部」、「司令部」。有人提供「黑金」、有人接納「黑金」,違反港大的指引,卻不必負任何責任,相反還期望獲得擢升,佔據港大的領導崗位,港大豈非成為「佔中」煽動者的最大「保護傘」?
證明事件仍有不少模糊地帶
香港的大學是由特區政府撥款運作的大學,所有的款項都是用納稅人的錢。從港英年代開始,大學的校務委員會委員都是由政府委任,負責學校的行政管理。行政管理並不是干預大學的學術自由。現在「佔中」搞手和「黑金」政治的策劃者,居然把行政管理和學術自由混淆起來,把「佔中」的非法行為說成是「學術自由」,企圖掩蓋「佔中」的非法性,更以此作為抗拒調查的「擋箭牌」。
港大的行政管理要求教職員,按照規章制度辦事,處理捐款要合法合規定,不能隱瞞真相,不能明一套,暗一套。捐款當然不能用於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癱瘓香港的違法違紀事情上。如果有人違反這些捐款指引,港大校務委員會就要秉公辦理,把什麼人做了違法違紀的責任,巨細無遺地公諸於眾。可惜,港大有關匿名捐贈的調查報告含糊其詞、吞吞吐吐,該調查的沒有調查,該追究的沒有追究。戴耀廷、陳文敏、鍾庭耀在接受調查的時候,轉彎抹角,掩蓋真相。這樣的做法不誠實、不公義。調查報告完全沒有批評有關人等不肯合作,反而有輕輕放過之嫌。調查報告表示,有關人等處理捐贈手法「低於預期標準」,這樣的說法,不同人有不同的解釋,根本看不到是非曲直。如果一百分是滿分,九十九分也是「低於預期標準」,零分也是「低於預期標準」。如果把高達466萬元捐款的來龍去脈弄清楚,就會引起社會對「佔中」涉及外部勢力干預香港的重視。捐款報細數,明顯是要將事件的嚴重性降到最低,讓有關主事者逃避懲罰。調查報告不提有關人等的責任,是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有掩蓋「黑金」和「佔中」聯繫之嫌
根據傳媒披露,捐款有一筆由戴耀廷本人具名的60萬元捐款。這筆於2014年5月捐予民研計劃的款項,涉及100台三星Galaxy Note8.0手機及100台三星Tab3平板電腦。一名受薪學者以私人名義向港大開出如此巨額的金錢,用於購買大量手機、電腦,情況可謂極度不尋常。因為戴耀廷本人就是「佔中」的組織者,上述通訊器材,在「佔中」期間有沒有被使用過?是否變成用於衝擊政府總部的通訊器材?調查報告並無作出交代。事實上,在「佔中」期間,指揮者和支持者之間的通訊,和不少國家和地區的「顏色革命」一樣,都採用手機、互聯網的溝通模式,與台灣「太陽花革命」如出一轍。調查如果隱瞞或者迴避戴耀廷捐款購買手機、電腦的具體用途,是掩蓋「黑金」和「佔中」的聯繫。
匿名捐款存在許多不明不白的地方,香港市民是香港大學的持份者,完全有權知道匿名捐款事件的真相。調查報告未能把問題弄個水落石出,就應由廉署接手調查,或由立法會引用特權法傳召有關人等公開交代,絕不能放過披着學者身份的政客,做了破壞「一國兩制」、破壞香港法治的事,還可逍遙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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