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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貪污案,控辯雙方昨完成一連四天陳詞,上訴庭押後書面裁決。代表控方的英國御用大律師David Perry在庭上陳詞指,許仕仁位居要職,其行為不但存心不良,更濫用職權以賺取私利,令其除了效忠市民外,還暗地裡效忠新地,破壞公眾對官員的信任,其行為失當的嚴重性是無容置疑。
針對控方指,無須證明收甜頭的公職人員要答應作出某特定的行為就可入罪;代表郭炳江的英國御用大律師Clare Mongtomery昨日在庭上舉例稱,一名大律師獲司法機構委任為法官,將離開原有的大律師辦公室(Chambers),而辦公室規定離開必須要有6個月的預先通知期,若其他大狀同意,豁免該名將成為法官的大狀支付未來6個月的辦公室費用,以及其他辦公室開支,「難道這又視為向未來上司的法官行賄嗎?抑或該即將上任法官的大狀,觸犯行為失當罪行嗎?」
辯方:控方無理會控罪元素
她聲稱,控方必須要證明許仕仁收取「甜頭」後,答允為對方做出特定的行為,才能將之定罪,又稱控方為了確保將被告等入罪,就不理會基本的控罪元素,即有否彼此協議達成串謀勾當,有否意圖及有否作出特定行為等。基於原審法官犯了法律錯誤,應撤銷有關定罪。
指公職人員嚐甜頭已出賣忠誠
不過,Perry強調,身為公職人員收受甜頭,已違反公職人員應有的忠誠及誠信,並引述「享用免費妓女」的高級警官冼錦華案為例,指一名執法人員若接受下屬妻子提供的免費妓女,「試問公眾還能對該警官存有信心嗎?」因此,當公職人員接受甜頭的一刻,已出賣其忠誠,違反應有的職責。
Perry強調,公職人員基本的職責就是服務社會,為公眾謀福祉。換言之,公職人員一旦利用其職權收甜頭已屬嚴重瀆職,便能成罪。
案中許仕仁上任政務司司長後,每天都要執行政務司司長的職權,但許卻蓄意出賣其忠誠予新地,此舉已屬瀆職。
Perry指,原審法官在引導陪審員時完全正確,平衡雙方情況及公正,並沒有任何犯錯。控方重申,被告等人均面對串謀指控,並不存在不合邏輯的裁決,莫非因郭炳江、郭炳聯脫罪,就等同陳鉅源都要罪脫。
■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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