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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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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關注組」又發動投票 欲逼宮篡權當「太上皇」


高天問

「港大校友關注組」昨日宣佈畢業生議會將於本月29日舉行特別會員大會,圍繞荇晥e會的保密制和反對李國章出任校委會主席投票,呼籲畢業生對上述兩個議題說不。「關注組」揚言,梁振英至今仍拒公開表明不會任命李國章為港大校委會下任主席,「關注組」要「凝聚校友民意施壓」云云。 「關注組」和畢業生議會沒有任何管理港大的法定權力,沒有得到任何可以插手港大事務的授權,所謂「投票」,根本就是製造虛假民意,逾越法庭禁制令,破壞保密原則,逼校委會公佈有關討論副校長任命會議的內容,同時剝奪行政長官依法委任港大校委會主席的權力。「關注組」要當港大「太上皇」,想任命誰就任命誰,想推翻誰就推翻誰。

「關注組」根本是一個政治組織,主要成員都是公民黨、教協等熟口熟面的反對派搞手,只是披上「校友」的外衣,搖身一變成了與港大「息息相關」的團體,更用「投票」的手段,製造所謂「民意」,不斷干擾港大事務。港大有10多萬校友,出席畢業生議會的不過幾千人,即使加上「授權投票」的欺騙伎倆,參與投票的也只是極少數人,完全代表不了港大畢業生。「關注組」虛張聲勢,企圖將反對派的圖謀強加於校委會頭上,左右校委會的決定。這其實是發動「政變」,要奪取港大的管治權。 

不尊重禁制令 破壞法治精神

「關注組」說通過「投票」,對校委會的保密制度說不,這是非常橫蠻無理,破壞法治精神。因為接連發生洩密事件,法庭已發出禁制令,不准再披露有關校委會會議的新內容。「關注組」不僅不遵守、不尊重法庭的命令,竟然還企圖透過所謂畢業生投票,逼校委會公開會議記錄,這是借民意破壞法律,達到打擊不同立場校委的目的。請問「關注組」的「投票」有何法律根據?這種投票完全沒有法律依據和法律效力的。相反,港大校委會運作的法律依據《香港大學條例》是經過立法會審議通過的法例,「關注組」的核心人物,包括公民黨、民主黨的議員,當年有份參與審議並通過這個條例。現在「關注組」公然違反《香港大學條例》,知法犯法,衝擊法治核心價值。

港大作為公營機構,處理人事問題需要保密,這是合法合情合理的事。「關注組」的核心成員,不少是反對派政黨的頭頭。請問這些政黨頭頭,在處理黨務、討論人事安排時,有沒有保密的需要?會否要求參與討論、接觸機密的人要保守秘密,是否允許用竊聽手段偷錄會議內容,然後向外爆料。反對派政黨在香港政壇搞風搞雨,與外國勢力過從甚密,接受「神秘捐款」,反對派為何不以身作則,基於公眾利益、彰顯公義,先將自己所有會議內容、財政記錄公諸於眾?港大校委會遭竊聽洩密行為違法違規,「關注組」不譴責、不追究,還要助紂為虐,企圖全盤推翻校委會的保密制度,真是顛倒是非黑白,鼓吹無法無天。

「關注組」所謂愛校 虛偽無恥

由行政長官委任港大校委會主席,符合法律授予的權力,是管理香港的大學百多年來行之有效的制度和傳統。港英管治的時候,反對派從來沒有反對過港督出任港大校監,更沒有反對過港督委任的校委會主席。為什麼現在他們處處要反對、阻撓行政長官行使應有的權力?為什麼視《香港大學條例》如無物?行政長官還沒有公佈港大校委會主席的具體人選,「關注組」就已經好像太上皇一樣,不准行政長官委任某人,如同要行政長官聽命於「關注組」,「關注組」豈不是凌駕於行政長官?

「關注組」口口聲聲說愛護母校,「凝聚校友民意施壓」向保密制和李國章說不,都是為了港大好。事實上,香港市民可以看到,「關注組」的所作所為,正正在破壞港大的制度,干擾校委會的運作,撕裂港大,令港大禮崩樂壞,聲譽受損。「關注組」言行不一,令港大院校自主、學術自主受到前所未見的衝擊,才是最令人心寒和心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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