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去年6月審議新界東北前期工程撥款,議員黃毓民不滿時任財委會主席吳亮星禁止他提出議案,違反議事程序並強行表決通過撥款申請,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財委會決定,但法庭早前裁定黃敗訴,黃日前正式入稟高院申請上訴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