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江浩 民建聯中委 區議員
2010年,時任行政長官曾蔭權發表的施政報告提出在公共福利金計劃下附設新的「廣東計劃」,讓選擇移居廣東並符合資格的長者在當地領取高齡津貼(生果金),金額與本地高齡津貼相同。申請人獲批准後,無須每年返港,亦可以領取高齡津貼。已於2013年10月1日正式實施的「廣東計劃」,讓居於廣東省的長者豁免留港60日限制,得以申領生果金,大大方便長期居住在內地的長者。而我們收到不少福建籍長者訴求,希望「廣東計劃」擴展至福建省,讓移居福建省的長者同樣受惠。
現時香港有很多福建籍的長者由於各種原因,例如在港沒有居所、方便親人照顧等等要長居內地。根據政府統計處在2011年初進行的調查,約46,000名年滿65歲的香港居民,是在廣東省居住。而年滿65歲而於福建省居住的香港居民,則有大約16,000人。故現時長居內地的長者也有相當比例的人數居住在福建省。
香港房屋狹窄,要求領取高齡津貼長者回港居住60日,對家人造成不便,極容易造成家庭糾紛。其次,福建省地理位置十分接近香港,已有大型運輸系統(例如高鐵)連接。加上落實「福建計劃」更可進一步減輕本港醫療的負擔。綜合而言,福建省條件與廣東省十分相似,應該可以實施「福建計劃」。
因此,我們促請政府盡快展開研究,將「廣東計劃」的覆蓋範圍擴展至福建省及其他內地省份,讓選擇移居內地並符合資格的香港長者在當地領取津貼。長遠目標,特區政府也應將「長者生活津貼(即每月$2,390元)」納入範圍內,讓所有在內地居住的長者都得到一致的福利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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