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港之聲
本港有人成立「香港民族黨」,國務院港澳辦罕有地就「港獨」議題作出嚴厲的批評。中央對「港獨」 批評提升至違反憲法、危害國家安全及主權的層面,或許有人認為,對一些無知年輕人提出的謬論,中央何需反應如此強烈?但我們認為,中央警告「港獨」的話,並不僅僅針對「港獨」分子,還包括香港特區所有人士,政府官員特別是律政司必須高度重視。律政司司長亦表示,百分百支持港澳辦的論點。
為何港澳辦要強烈警告「港獨」呢?理由只有一個,就是自戴耀廷提出、策動違法「佔中」以來,至今仍沒有受到法律的制裁,一直逍遙法外。記得自戴耀廷舉行第一次「佔中」商討日,有不少民間團體像「愛港之聲」一樣,先後到警署報案,及到律政司抗議,要求立即起訴戴耀廷等作出煽動及教唆他人作非法「佔領」行為,但律政司並沒有行動。
我們可以大膽推斷,假如律政司當時迅速依法檢控戴耀廷,事件進入司法程序,反對派必然有所顧忌,79天的「佔領」浩劫或可得以避免。「佔領」行動結束後,香港的法治受嚴重衝擊。猶記得當時警務處承諾需3個月便可搜證完畢,但3個月又3個月,再3個月......現在已過了15個月,數十個「佔中」搞手未見有一個被檢控,這樣的表現能令中央和香港廣大市民不擔心嗎?
接下來,發生了「鳩嗚行動」、旺角暴亂等,司法機構仍然沒有依法採取具阻嚇力的措施。極度危險的人物黃台仰竟然獲准保釋,甚至可以出境,律政司沒有據理力爭反對其保釋。更甚者,我們一眾支持政府依法施政的民間團體,眼見司法不公而發出聲音,卻屢次受到「藐視法庭」的威嚇。
我們尊重法治,努力捍衛法治精神,要求司法公正之際,司法界中人卻以「藐視法庭」圖滅我們的聲音;當有人真正藐視及罔顧法治,高呼違憲的「港獨」言論,陳文敏之流的法律界人士卻高舉「言論自由」這個「免死金牌」來袒護他們。
律政司司長應好好反思面對「佔中」、「鳩嗚行動」、「反水貨」、旺角暴亂及「港獨」這一系列非法行動,應怎樣彰顯法治,保障香港及國家的整體利益,該出手時就要果斷出手,不能瞻前顧後,養癰為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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