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江浩 民建聯中委 區議員
近日「港獨」思潮蔓延,有人宣告成立「香港民族黨」,揚言廢除基本法,最終目標是「建立獨立自主的香港共和國」。如果說之前「本土派」人士仍猶抱琵琶半遮面,以維護「本土利益」為其政治主張,現在終撕下假面具,赤裸裸地說出「港獨」的目的。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指出,根據基本法第1條,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根據基本法第12條,香港是中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因此,鼓吹「香港獨立」違反基本法相關條文,亦不符合香港特區的法律。中聯辦主任張曉明亦說過,成立主張「港獨」政黨的做法,已超出言論自由底線,損害國家主權以及香港市民根本利益,所以對「港獨」一定要「講是非、講原則、講底線,絕不能養癰為患」。
反對派卻以「言論自由」為「港獨」開脫,推說提倡「港獨」的言論和《刑事罪行條例》中的煽動罪是兩個不同概念,成立「港獨」政黨沒有武力主張,不算違法,只是說說而已,尚沒有行動,不構成違法行為。但正如張曉明主任所說的,不能因為他們的目的不可能得逞就姑息它。我們更加擔心的是,有人借「港獨」之名,實際是要在9月立法會選舉騙取選票。屆時他們將「港獨」的旗幟高高舉起,用抗拒內地、「完全自治」來包裝「港獨」,在網絡上煽動受「港獨」思想誤導的年輕人,以爭取「首投族」的投票支持。當他們有了一定選票基礎,又可高聲叫囂,說「港獨」是一個選擇,為真正走向「港獨」試水溫。
有人一再火中取栗,以保衛港人利益名義,將700萬港人綁上「港獨」戰車,不顧港人福祉,意圖獲取不可告人的利益。我們必須堅決向「港獨」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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