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被告
■行為明顯擾亂秩序而存威嚇性,意圖令第三者害怕,行為破壞社會安寧
羅冠聰 -- 「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罪成
■羅在台上呼籲時得知警方已介入,又稱現場有人受傷及黃之鋒被捕,其說話是煽惑行為,有意圖煽惑在場者照他的說話行事,若在場者照做,那些人的行為會構成擾亂秩序及帶有威嚇性的行為
黃之鋒 -- 「參與非法集會」罪成; 「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罪脫
■黃攀過廣場圍欄,明顯是不顧任何阻止仍會進入前地,份屬擾亂秩序行為,亦令現場保安和警員害怕社會安寧受破壞
■黃首先呼籲、繼而衝入政總前地廣場時,確有可能「真誠相信」不會發生肢體衝突,而控方未能達致毫無合理疑點
周永康 -- 「參與非法集會」罪成
■周在行動後期攀過圍欄,既承認是效法其他人攀過圍欄,亦是在已發生混亂後加入,份屬擾亂秩序行為,亦令現場保安和警員害怕社會安寧受破壞
資料來源:法庭 製表:記者 杜法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