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法官判詞摘要

2016-07-22

3名被告

■行為明顯擾亂秩序而存威嚇性,意圖令第三者害怕,行為破壞社會安寧

羅冠聰 -- 「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罪成

■羅在台上呼籲時得知警方已介入,又稱現場有人受傷及黃之鋒被捕,其說話是煽惑行為,有意圖煽惑在場者照他的說話行事,若在場者照做,那些人的行為會構成擾亂秩序及帶有威嚇性的行為

黃之鋒 -- 「參與非法集會」罪成; 「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會」罪脫

■黃攀過廣場圍欄,明顯是不顧任何阻止仍會進入前地,份屬擾亂秩序行為,亦令現場保安和警員害怕社會安寧受破壞

■黃首先呼籲、繼而衝入政總前地廣場時,確有可能「真誠相信」不會發生肢體衝突,而控方未能達致毫無合理疑點

周永康 -- 「參與非法集會」罪成

■周在行動後期攀過圍欄,既承認是效法其他人攀過圍欄,亦是在已發生混亂後加入,份屬擾亂秩序行為,亦令現場保安和警員害怕社會安寧受破壞

資料來源:法庭 製表:記者 杜法祖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