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消息指,律政司建議拘捕港大學生會前外務副會長李峰琦(小圖),理由為李當晚企圖阻止運送港大校委紀文鳳的救護車離開,涉嫌阻礙公職人員執行公務。大律師陸偉雄接受本報訪問時指,倘有人涉及阻礙救護員執行職務,的確可循有關法例作出控告。
不過,他坦言,舉證充分與否非常關鍵,「除非有確實證據,證明有人作出明顯行徑刻意阻礙救護車行進,譬如是大字形擋車,又或者叫囂『唔好俾救護車走』等。」,否則在人多擠迫的情況下,「好似行維園年宵有人暈倒,行人一時三刻無法散開而阻礙了救護員工作,亦無可奈何。」
懷疑涉案的港大學生會前外務副會長李峰琦在社交網站留言,稱前晚約8時,有5名自稱重案組探員到他住所,要求他就案件到警署協助調查,但他不在香港,事件已交由律師處理。警方表示,要視乎證據才決定是否起訴李峰琦,亦不排除聯絡其他同學協助調查。 ■記者 姬文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