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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債券引入CDS 須防成「大賭場」

2016-09-30

興證國際證券宏觀策略分析員葉旨崢

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在上周發佈《銀行間市場信用風險緩釋工具試點業務規則》(下稱《規則》),正式公佈在中國引入信用違約互換(CDS)。

CDS是將固定資產的風險敞口(risk exposure)在各參與者之間轉移的場外交易互換協議,簡單來說CDS就是債券的保險。例如,A公司買入B公司發行的債券,A公司(CDS買家)可以透過CDS付費給C公司(CDS賣家),如B公司萬一不還錢,C公司便要將錢還給A公司。

交易商協會特別指出中國債券市場的信用風險事件正逐漸增多,那究竟此風險有多大?根據彭博數據,今年第三季有兩筆債券出現拖欠,情況比過去一年都要好(去年第四季、今年第一及第二季的違約次數分別為4次、7次及10次)。雖然情況好轉,但債券市場將要面臨一大挑戰,因為今年第四季將有1.53萬億元人民幣(2290億美元)的債券到期,為有史以來最高紀錄。

推出冀令債務風險可控

CDS的推出理論上可以令債務風險可控,解決內地金融界常常提到「剛性兌付」的問題,令可能發生的債務違約有序進行,進而預防系統性風險。以當前內地情況,對CDS的需求應該非常大,但像所有金融產品一樣,發展CDS市場需要有完善的法規、清晰的交易和訂價機制,另外還要願意承擔違約風險的賣家,而其中應以法規為先。

完善的法規重要在於可以避免CDS成為「大賭場」,甚至提防另一次金融海嘯。在2007年中有超過45萬億美元的資金投入在CDS,這金額比當時投資在美股的資金還多!龐大的CDS加上複雜的包裝,令當其中一個交易對手出現問題,連鎖反應引發金融市場最後全面崩潰。現時《規則》規定銀行不能「開展以自身債務為標的債務」(就是自己不能賣CDS給自己)等風險控制規定是好開始,但具體當然要看落實的情況。不過誠如《規則》所言,CDS只是信用風險分散的機制,它並沒有消除風險,因此發揮CDS市場是一條腿,但市場雖然仍然會密切關注另一條腿,就是中國的債務水平和違約情況。■題為編者所擬。本版文章,為作者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報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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