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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城激憤萬民聲討譴責游蕙禎

2016-10-15

顏寶鈴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

游蕙禎在莊嚴的立法會議員就職宣誓過程中,不僅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的藍布,還故意將「China」讀成侮辱性的「Cina」「支那」,更在讀出國家全稱時把個別字眼轉換成粗口,其低俗下作的行為嚴重違反基本法與《宣誓及聲明條例》,挑釁香港法治精神,令香港在國際社會上蒙羞!強烈要求執法部門跟進其法律責任,強烈要求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根據條例取消她的就任資格!包括700萬香港人在內的13億中國人,絕不允許此人辱蟋堣H、藐視立法會尊嚴、玷污立法會聖地!

「支那」是日本人侵華時用的辱華字眼,有「中國豬」的含義。作為一個中國人,游蕙禎在中國的國土上,在莊嚴的立法會宣誓儀式上,公然使用「Cina」「支那」一詞,舉世震驚。事發後,眾多香港市民聯署簽名要求游蕙禎道歉,世界各地的華人也紛紛對此表示譴責。

游蕙禎以英文粗口夾雜侮辱中國人的用詞「支那」讀出誓詞,暴露出她缺乏教養、素質低下,更嚴重傷害13億中國人、甚至全世界華人的民族情感。同時,游蕙禎在莊嚴場所爆粗的行為,給青少年帶來極其惡劣的示範,是全港市民所不能容忍的。

基本法第104條規定,立法會議員在就職時必須依法宣誓擁護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並不容許議員以任何其他形式及方式作出立法會誓言。如任何宣誓偏離法例許可的規定誓言措辭,即不符合基本法第104條,因此屬不合法及無效。

《宣誓及聲明條例》第21條訂明,如任何人拒絕或忽略作出其須作出的誓言,則該人必須離任;該人若未就任,則須被取消其就任資格。此條文亦適用於立法會議員。

基本法第79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由立法會主席宣告其喪失立法會議員的資格:(七) 行為不檢或違反誓言而經立法會出席會議的議員三分之二通過譴責。

依據以上法例,任何有良知有民族尊嚴的議員都應該投上譴責的一票!除了游蕙禎,梁頌恆、姚松炎亦沒有按照要求宣誓。他們在參選立法會議員時都簽署了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聲明,但根據他們在宣誓過程中的表現,執法部門非常有必要調查他們參選時是否作出虛假聲明。

立法會宣誓就職儀式向來是莊嚴神聖的,候任議員誠摯讀出誓言,這是對國家承諾、對選民承諾,更是對自己未來四年的立法會工作莊重承諾。游蕙禎當選議員後在立法會首次會議上就公然違法、惹是生非大搞政治騷,絕不是香港之福,絕不能相信她能勝任日後的立法會工作。我們無須對此人包容,過分的包容等同示弱,懇請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一定要堅決依法依條例處置,將游蕙禎逐出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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