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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寫:指「港獨」違法違憲 無懼推23條立法

2016-10-28

針對近日的宣誓事件,身為退休法官的胡國興昨日強調,「港獨」毫無異議是重大違法違憲,又指為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是香港特區的憲制責任,是必須的,只有想分裂國家的漢奸才害怕立法,「市民何懼之有?」

胡官在昨日宣佈參選的記者會上,被傳媒追問他若當選會如何應對時下熱議話題如「港獨」、「游蕙禎、梁頌恆辱華押後宣誓」、「三權分立」及23條立法等。胡國興強調,香港基本法第一條已說明「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因此「港獨」當然違法違憲,但他對一些主張「港獨」的年輕人很感興趣,很想與他們深入交流,「他們真正的想法,很可能其實和『港獨』主張南轅北轍。」

針對宣誓事件,他則指已進入司法程序,公眾不宜評價以影響司法公正。

間諜漢奸才受到制裁

他又坦言,十分不明白有香港市民反對23條立法,強調普通法裡已具有更嚴厲的相關法例,如煽動罪等,若23條成功立法,對市民的約束並無增加,甚至可能放寬,「唯有真正想洩露國家機密的間諜,及想分裂國家的漢奸才受到23條制裁。有好人不做去做賣國漢奸的人,被法律制裁是抵死。」但他亦指出,23條立法並非急切事務。

被問及「三權分立」的爭論,胡官指,就算英國法律也從無「三權分立」的說法,「行政、立法和司法的權力從來不是對等的,何來分立?」他表示,按香港基本法規定,香港唯有司法權毫無制約,行政和立法則相互制衡,而由於修例主要由政府提出,因此可以說是行政主導立法,但絕對不能說行政超越立法。 ■記者 殷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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