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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點滴】禮用貴和

2016-12-21

「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論語.學而》

語譯:「對禮的運用,宜以和諧為原則,先王之道之所以為美善,就是大小事情均依這原則而行。當這原則行不通時,若仍堅持『為和諧而和諧』,而不用禮加以節制,那也是行不通的。」

由於人對「和」字有不同解釋,歷代以來不少人對此有不同解讀,現時坊間流行的共有三種:第一解「音樂」,這是南朝皇侃說的;第二是「從容不迫」,這是宋朝朱熹的注;第三是「調和」,這是清儒劉寶楠說的。筆者以為第一和第三的較為合理,茲略說明:

第一種:「先王禮樂二者並重,禮規範人的行為,較嚴肅;若偏向之,則會造成人際關係疏離。樂紓緩人的內心情緒,較隨和;若偏向之,則會造成庸俗隨流。」

第三種:「禮的功用是使人和諧,而和諧本身就是禮的一部分,人運用禮時需心安理得、問心無愧;倘心中有阻滯,就需以禮節之,使心重現和諧。」

禮多見外 禮少失禮

這兩種解釋各有所長,把之綜合則有如下結論:

禮是人與人之間應有的相處態度,當中充滿挑戰,或叫藝術。朋友之間相處頗費心神,既要考慮「禮多人不怪」,也要考慮「熟不拘禮」。禮數不足固然招人批評「無情、無義」;但做足了,朋友也可以批評你「見外」、感情流於表面、缺乏真心。面對這些紛擾,人可以用「以和為貴」的原則解困。這個「和」,既指人際關係和諧,也指自己心安理得。至於具體相處之道,則不拘於一格,在不違反禮的原則下,凡事皆可行。以下數例可供參照。

師生搭膊 於禮不合

筆者從事教學數十年,喜歡與學生打成一片,與學生傾談、午膳、分享生命;但筆者不容許就讀的學生隨便搭我的肩膊,不以為這是「好friend」(親切),而是「於禮不合」的表現。師生位分不同,失去應有的界線,容易使學生「近之則不遜,遠之則怨」。

當然,太嚴肅會導致生人勿近,關係疏離,難以生命影響生命。師生和洽相處,要恰到好處。

近二十年,筆者多任教高年級,每天班房恒常的互相敬禮可免則免,那是繁文縟節。雖然有人以為,行為可以帶動品德,敬禮可以帶動尊師重道;但這種教育方式到初中就需適可而止。現實上,形式敬禮的多,真感情的少;長期下去會帶來反教育,如口不對心、說話乏真情等等。

這於禮無益,也令人心不和諧,是反面教材。不如順其自然,心血來潮,學期終結前來一次真情的道別,效果可能更好。

好些年前,筆者其中一位女籃隊員當選了全港十大傑出學生,有老師走來道賀,說:「恭喜!恭喜你的女獲了獎!」她的恭喜令我哭笑不得。不知什麼時候,世俗的觀念入侵了校園。學生與我的關係,清晰而親切-那是師生關係,何以被改為不倫不類的「父女關係」?說的人言之詹詹,她以為這樣說,就可以把我們的關係升了值、就「更上一層樓」;誰不知,那是一堆模糊、肉麻的感覺,人倫關係給混淆了,就破壞了禮的真義,反而不美。

「禮之用,和為貴」,於今仍然有價!■松睿(退休教師,閒時不休,讀書、代課、練口語,期望自己仍有餘力幫助學生進入大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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