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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辯稱訴求不收錢不違法

2016-12-22
■本報2016年12月16日要一版率先報道戴耀廷的圖謀及各界對此議的批評。■本報2016年12月16日要一版率先報道戴耀廷的圖謀及各界對此議的批評。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佔中三丑」之一的戴耀廷公然提出「魔鬼交易」,要求各反對派選委利用提名票,來交換特首參選人承諾撤銷對4名反對派議員的司法覆核,被質疑有「賣票」之嫌,涉違反選舉條例及妨礙司法公正。戴耀廷昨日辯稱,選民向參選人提出政治訴求,在任何選舉中都是合理的做法,重點是所提出的訴求是否合理,看不見當中有違法的問題。

戴耀廷早前接受傳媒訪問時,建議反對派選委舉辦「選委商討日」,聚集商討行動,建議可向參選人提出其中一個交換條件,就是換取來屆特首撤銷針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和姚松炎的司法覆核,「那些議員都是選委,而且有『民主300+』,那便向那些候選人講,你會不會繼續DQ(取消資格)這幾個議員?如果繼續DQ,我便不給票你!」

戴耀廷昨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聲稱,大家對於此問題雖有不同意見,但看不見當中有違法的問題,有關說法只是建議選委在提名時,可作考慮的因素之一,「一個選民向參選人提出政治訴求,你支持我的講法,我便投票給你,如果是公開做的,沒有利益收取的話,我見不到有什麼東西涉及違反選舉規則。」

詭辯「雷動」是選民交換資訊

他又聲言,整個司法覆核的決定都是律政司在濫用權力,故今次建議提出政治訴求,不存有任何問題,「現在司法覆核由律政司提出,律政司有不同身份,現在是在(行使)行政權力,是可以被司法覆核,亦可以提出政治訴求(而不行使),同刑事起訴下的司法程序是不同的,所以我又見不到有什麼問題,所以都要強調,所有涉及有關我言論報道的準確性,大家都要睇一睇。」

戴耀廷辯稱,他無可能操控到任何選委,更看不到任何違法情況,「只係眾多考慮點之一,無直接向任何候選人提過出來,怎樣可以進入到有任何違法成分存在呢?」

另外,特區政府建議立法會討論應否禁止在選舉投票結束前,公佈選舉民調結果,評論或預測候選人的表現。早前在立會選舉推動「雷動計劃」的戴耀廷聲稱,「雷動」是一群選民透過手機程式交換資訊,再作投票決定,聲言言論自由、資訊自由在一個自由社會中是基本的事,反問倘要阻止「雷動」,是否也要禁止市民在選舉當天用手機交換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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