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立法會前年6月13日審議新界東北前期發展工程撥款,多名示威者以竹枝強行撬開大樓玻璃門,涉案13人被裁定參與非法集結等罪成,被判社會服務令。
其中一名被告朱偉聰(見圖)履行社服令時遲到,昨日到東區法院聽取進度報告,裁判官終容許他延長服務令,惟警告他若再遲到缺席,便會被判監。
朱偉聰的代表律師稱,朱已感非常後悔,而感化官建議多給朱一個月完成服務令,冀法庭給予機會。
裁判官聞言稱自己「好嬲」,「呢個社會服務令判得幾辛苦呀!」最終仍把朱的社服令延至明年3月8日,並於同月15日展開進度聆訊。
溫官對朱偉聰稱,若他對法庭還有一點尊重,就用心做好社服令,又警告他如再遲到缺席,就會將他判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