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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有Say】當局擬「三步曲」淘汰象牙貿易

2016-12-22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昨日宣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通過落實分三階段淘汰本地象牙貿易,預計2021年年底前全面禁止象牙進出口和本地象牙買賣(古董象牙除外)。當局將於明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修訂《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若獲通過將即時生效,逐步實施。

香港曾經是亞洲最主要象牙貿易中心,1990年香港簽署《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下稱《公約》)後禁止絕大多數象牙進出口後,象牙貿易才歸於沉寂,但申領了管有許可證的人士仍可進行象牙銷售。

黃錦星:5年後許可證不獲續期

黃錦星表示,鑑於獵殺大象與走私象牙的最新趨勢,以及國際間要求各地關閉其象牙貿易的呼聲,採取相關措施實屬必要,亦向國際社會傳遞很明確的信息,就是香港決心遏止非法象牙貿易,「政府一直致力保護瀕危物種,十分關注非法獵殺非洲象的問題。香港有責任配合國際社會的努力和做法,加強保護大象。」目前本港持有象牙管有許可證的人士有370個,象牙存量約77噸,他指若通過條例,5年後所有許可證全部到期均不獲延續。

漁護署署長梁肇輝指出,計劃的第一步是在修訂法例生效後,即時禁止進口及再出口現時仍容許進口、出口及再出口的所有大象狩獵品,這包括非洲津巴布韋與納米比亞的象牙藝術品及象牙飾物,以及港人在非洲狩獵的收獲品。

第二步是在修訂法例生效3個月後,禁止《公約》前象牙的進口及再出口,並向本地市場的《公約》前象牙施加許可證管制。屆時,未領有管有許可證而管有《公約》前象牙作商業用途,即屬違法。第三步是在約5年的寬限期屆滿後,由2021年12月31日起,禁止為商業目的管有任何象牙。不過,第二及第三步推行的措施不適用於古董象牙。

本港除用於科研、教育、執法及培訓等特定情況外,象牙的國際貿易自1990年基本上已被禁止。梁肇輝指出,由於不少象牙貿易商早已進行業務轉型或經營不受《公約》管制的商品,相信在有適當寬限期的安排下,逐步淘汰本地象牙貿易不會造成大影響。

他續說,為達至有效阻嚇非法野生動植物貿易,並向國際表明港府保護瀕危物種及打擊走私野生動植物的決心,當局會一併修訂《條例》所訂罰則,包括劃一相關商業和非商業簡易罪行的最高罰則、為循公訴程序定罪的罪行,另訂一套新罰則,以及加重最高罰款及監禁刑期。目前本港象牙貿易很少,每年在符合《公約》條件下進出口象牙不足2,000公斤。當局參考國際禁止象牙貿易慣例,新措施實施後不會向本港象牙商賠償。 ■記者 殷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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