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今年初開會期間,時任港大學生會會長馮敬恩涉恐嚇校委會主席李國章及擾亂秩序,時任港大學生會外務副會長李峰琦則涉嫌阻礙救護員進入會場將校委紀文鳳送院,遭票控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批准證人港大保安主任馮志才在庭上進行認人手續,馮成功認出他早前供稱案發當日按住欲接走紀文鳳的擔架床,又大叫「紀文鳳詐死,唔好畀佢走」的男子就是庭上的李峰琦。
力證李壓擔架床 有燈光非常清楚
港大保安主任馮志才昨日供稱,李峰琦就是當晚與他「鬥力」,擋住擔架床的20多歲肥胖男子,因為李曾激動叫喊:「紀文鳳詐死,唔好俾(畀)佢走!」且「由頭到尾都咁激動」,令他留下深刻印象。
馮志才稱,當晚他為救護員帶路去找報稱不適的紀文鳳,但遭示威者包圍,他曾揚聲說:「我係港大保安,有人需要去醫院,唔好阻住。」但不成功,當時警察已不停作出勸諭,及用燈光照向擔架床前方一名穿黑衫和戴眼鏡的20多歲肥胖男子。
馮強調,他看得非常清楚,該人是李峰琦。他指李當時用身體壓住擔架床,並大喊不准紀文鳳離開,人群因此越聚越多,更有人在馮志才背後向他拳打腳踢。
危急關乎人命 不及指名警告
馮志才在被辯方資深律師李柱銘盤問時指出,當日覺得「最大件事」的,是有人阻礙救護員救人,可能會危及別人生命;害怕示威者衝過保安的防線以致秩序失控;亦怕保安人鏈被示威者衝散,令校委不能出去。
李柱銘盤問馮時又稱,既然他當時已認出李峰琦,為何不立即警告「李峰琦,玩夠啦!」,馮志才稱當時情況混亂危急,紀文鳳看起來極度唔舒服,來不及連名帶姓警告,更打個比喻說:「如果有架車衝埋來,我都唔會叫李大狀走開,只會叫走開啦!」李柱銘聞言亦笑蚖﹛G「你叫得李大狀,我可能車死......我鍾意你呢個比喻。」
控辯雙方前日曾就是否容許馮志才庭上認人激烈爭辯,因為馮聲稱曾在學生會活動及校委會會議見過阻擋擔架的男子,知道他叫李峰琦,故控方申請讓馮志才庭上指認被告;辯方律師則反對,指警方應在審訊前安排列隊認人手續,以測試馮志才證供的可信性,但警方沒有安排。
裁判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昨批准馮庭上認人,他指認出坐在旁聽席第一排的李峰琦,就是當晚阻擋擔架床的男子。
被告馮敬恩,22歲,否認一項刑事恐嚇罪,指他於今年1月26日,在薄扶林沙宣道賽馬會跨學科大樓地下正門外恐嚇李國章;次被告李峰琦,21歲,因阻礙消防處高級救護員協助紀文鳳離開而遭票控阻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記者 杜法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