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南坡 香港南區各界聯會會長 太平紳士
七警被重判案,引起全城譁然,群情激憤,日前數以千計市民自發遊行,表達對判決不公的憤怒。衝擊法治、襲擊警員屢獲輕判,警方執法、壓止暴徒就被視為知法犯法,施以重判以示阻嚇,法庭量刑雙重標準,究竟要傳遞什麼訊息,是否想告訴社會,暴亂有理、執法有罪?是要顛倒是非正邪觀念?「佔中」的罪魁禍首至今逍遙法外,而且不斷玩弄法律干擾選舉,此等人才是真正知法犯法,對香港禍害極深,更應追究此等人的法律責任,讓其受到法律的審判和制裁,才能彰顯公義,體現法治的公平公正,增強市民對香港法治的信心。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警察違法要受法律處分。可是,此次七警案的重判,令市民感到氣憤不平,是因為法庭對待「佔中」暴徒和盡忠職守維護秩序的警察,量刑明顯厚此薄彼。不少法律界人士指出,「佔中」期間那些衝擊立法會、襲警的暴徒,違法程度明顯遠超七警,大部分只是判處社會服務令,最高的也只判處10個月監禁、緩期執行,兩者相比顯然存在不一致的現象。一名曾參與2016年旺角暴亂的憤青,用磚頭襲警,導致警員受傷流血,罪行性質相當嚴重,結果亦只被判18個月感化令。更諷刺的是,七警案的始作俑者曾健超,被法官批評向警員作出極其侮辱及挑釁的行為,且沒有悔意,襲警、拒捕罪成,只被判監禁5星期,還批准保釋外出等候上訴;相比之下,七警受到的重判根本不成比例。
量刑厚此薄彼 正氣難張
破壞法治屢獲輕判,警察嚴正執法卻要受罰,邪氣獲縱容,正義被打壓,這要彰顯什麼公義?樹立什麼樣的是非觀念?襲警、施暴代價微乎其微,警察忍辱負重維護法治卻要付出沉重代價,香港再遇危難,誰人還願還敢挺身而出?日後警察若都明哲保身,執法放軟手腳,任由暴徒胡作非為,香港會變成什麼世界,「法治之都」還能存在嗎?實在不敢想像。
有意見認為,七警知法犯法,必須施以重判,否則不足以產生阻嚇作用,不足以維持公眾對法治信心。七警案的發生因「佔中」而起,講到知法犯法、罪加一等,公眾更加質疑,「佔中」的策劃者,特別最為人所知的搞手戴耀廷,本身就是法律學者,至今未有承擔任何法律後果,甚至連上庭受審判的機會都沒有,繼續通過課堂、發表文章,鼓吹煽動所謂非暴力的和平抗爭,誤導年輕人仇恨社會推翻制度,更一再利用法律灰色地帶,搞所謂「民間公投」,捏造民意,明目張膽干擾去年的立法會選舉及目前的特首選舉。這些「民間公投」存在重大保安漏洞,侵犯私隱,已被當局警告、叫停,但戴耀廷置若罔聞,任意妄為。戴耀廷之流的法律學者,利用熟悉法律之便,破壞法治、危害社會穩定,才是香港亂象環生的元兇,這些人不受到法律的制裁,香港永無寧日。
戴某不懲 港難未已
原立法會、現終審法院大樓的樓頂,屹立着法律女神又被稱為正義女神的泰美斯(Themis)雕像。這位右手持天平、左手持劍、雙眼蒙上的女神,一直是司法的象徵,天平代表公正,劍代表權力,蒙眼代表大公無私。要彰顯香港法治的公平公正公義,追究七警的法律責任,更不能放過戴耀廷等「法律掮客」,唯有如此,才能讓人信服香港法治一視同仁,不使法律女神蒙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