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涉恐嚇炸警署 24歲女被捕

2017-03-19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高級督察趙建業向傳媒介紹「炸彈恐嚇」案情。■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高級督察趙建業向傳媒介紹「炸彈恐嚇」案情。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劉友光、杜法祖)在法院審理旺暴案期間,有狂徒涉嫌一連4日「挑戰」警方,在警察網上電子報案室平台留言辱警外,更恐嚇「可能星期六不知邊間警署會有炸彈」。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經追查後,昨凌晨掩至油麻地一單位拘捕一名涉嫌「炸彈嚇詐」的女子扣查。前晚,警方亦接獲消息指有人於前晚在銅鑼灣崇光及政府總部放置炸彈,經搜索並無發現。警方正了解兩宗「炸彈嚇詐」事件有否關連及動機,不排除再有拘捕行動。

涉「炸彈嚇詐」被捕女子姓黃(24歲),據悉並非學生亦非獨居,但報稱無業。至於該名女子是否有政黨背景、有無牽涉其他案件,及有否參與其他社運活動等,警方表示暫不便透露,但不排除會有進一步拘捕行動。被捕女子經扣查後,已獲准保釋候查,下月中旬再返警署報到。

檢走女子住所電腦手機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行動2B隊主管趙建業偵緝高級督察表示,他們在接獲有關涉及「炸彈嚇詐」的案件後立即展開調查,很快鎖定一目標地址,至昨日凌晨2時30分,人員掩至油麻地吳松街一單位搜查,以涉嫌「炸彈嚇詐」罪名拘捕該名涉案女子,並在單位內檢走手機、電腦及網絡路由器等證物。警方正追查被捕人的作案動機,現階段並沒有發現任何人在香港任何地方放置炸彈。

留言威脅給警察「教訓」

案情透露,自周一(13日)至周四(16日)一連4日,有人在警方的網上電子報案室的「一般查詢」欄目匿名留言,除大鬧警察「無能」、「縮頭烏龜」、「無膽」及「不死都無用」外,更預告「可能星期六不知邊間警署會有炸彈」,又說是「因為D(齱^警察實在太衰,一定要被(畀)個教訓」等。

由於案情嚴重,匿名者又沒有指明會向哪一間警署下手,警方大為緊張,責令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立即展開追查外,同時下令全港警署及各區軍裝巡邏小隊(PSUC)提高警覺,須加強留意報案室、警署門口及附近是否有可疑物品或可疑人士等,以策安全。

搜查兩地點無發現炸彈

前晚(17日)7時許,警方接獲消息指,有人聲稱已在金鐘政府總部及銅鑼灣崇光百貨放置了炸彈,並會在當晚9時半引爆。警方立即派員到所指地點搜查,其間為免引起公眾恐慌,未出動爆炸品處理課人員到場,及經徹底搜查後,最終並無任何發現。案件亦列作「炸彈嚇詐」,交由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2隊跟進,暫時無人被捕。

「炸彈嚇詐」可監禁5年

警方強調一向尊重市民合法表達意見的權利及言論自由,但希望提醒市民,互聯網的世界不是一個無法可依的虛擬世界。根據香港現行的法例,大部分針對現實世界用來防止罪行的法例,均適用於互聯網世界,市民勿以身試法。

根據《公安條例》第二十八條「炸彈嚇詐」行為是一項嚴重罪行,一經簡易程序被定罪,最高可罰款5萬元及監禁3年,若循公訴程序被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5萬元及監禁5年。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