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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民議:街坊齊撐 嚴懲暴徒

2017-03-19

非常認同法官判決

■朱太非常贊同法官將暴徒判監3年。她表示,參與暴亂者早有預謀參與暴亂,是破壞法治的行為,「完全唔琚v。她明白每個人都有言論及示威自由,但就不能夠傷害別人,「咩原因都好,打人就唔琚A小朋友都識的道理佢]都唔識。」她相信部分年輕人欠缺獨立思考才參與暴亂,「不應該人]叫佢做就做,自己都要考慮。」

參與暴亂須負刑責

■詹先生認為法官判決合理,因為暴亂當晚情況激烈,警察在沒有裝備下仍被示威者攻擊,非常無辜,又相信部分年輕人是被人煽動才參與暴亂,「有囓h趁熱鬧,驚唔去會唔合群」,但既然他們參與了暴亂,就應該負上刑事責任。「又唔係小朋友,大人做事要知分寸,而唔係跟人]做。」

他相信這次裁決能有阻嚇作用,讓公眾了解參與暴亂的後果,並相信日後市民會以和平理性方式表達不滿。

監禁3年具阻嚇性

■陳婆婆說,3人參與暴亂並向警員投擲竹枝、磚頭等,不僅傷害警察,更會傷害途人,加上他們拿起地上的磚頭,是在破壞公物,被判監禁3年是合理的,也有一定阻嚇性,「如果唔係佢],社會點會咁唔平靜?」她坦言,連小朋友都知道不可用暴力傷害人,但他們作為成年人卻做出如此行為,實屬不該。

社會不能姑息暴力

■林女士認同裁決,批評暴徒太過分,有計劃地參與暴亂,影響社會秩序及安寧。她強調,社會不能姑息暴力,否則只會令社會愈來愈混亂。 ■記者 文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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