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成長與人際關係-
在通識科「個人成長與人際關係」單元中,青少年學習掌握在日常生活中化解衝突的簡單技巧,以增進人際關係和社交活動。本文將集中於調解服務作探討,在不同層面(政府、社會、家庭)反思人際間的衝突造成的影響,並剖析調解作為處理衝突的策略及其有效程度,希望有助提升與人溝通及和睦相處的技巧,並鼓勵大家以積極的態度面對衝突,能於「避免及化解衝突」與「維護個人誠信及信念」之間取得平衡。 ■鍾璧蔚 中學通識科教師、香港通識教育協會理事、教大通識教育科在讀
【新聞背景】參與機構增 過程感滿意
據資料顯示,2015/16年度本港經成功調解而結案的個案達134宗。參與調解的部門和機構數目陸續增加,至2016年7月共有21個。
每宗個案的平均處理時間約為19天,逾80%的個案都能夠在一個月內完成。
以投訴個案性質而言,大部分成功調解的個案是有關部門延誤或沒有採取行動,其次是出錯、意見或決定錯誤,以及沒有回應投訴。
在成功調解結案後,申訴專員公署會向參與雙方發出問卷詢問他們對調解過程的意見,幾乎所有回覆者都對迅速解決糾紛及公署調解員的工作表示讚賞。
【多角度觀點】免子女「夾心」 較官司划算
註冊社工及家事調解員:
離婚除了是夫婦間的事,亦很可能牽涉孩子的成長和身心健康。很多離異父母在不經意下,將孩子的生活小節變成他們衝突的導火線,令子女頓成「夾心人」,在父母兩人間左右為難。孩子或因此覺得引起父母衝突而感到自責,影響成長。
離異父母應該以子女利益為依歸,盡量學習在婚姻問題中和另一方保持理性溝通,並以「夥伴關係」合作照顧和教育子女。
調解專責小組:
2016年5月,律政司曾主辦「2016年調解周」。當中以「調解為先 與時並進」為主題,舉辦一連串活動,包括研討會、嘉年華及為不同界別而設的調解講座,以進一步推動香港調解服務的健康發展,推廣在教育、醫療、商業、社區和知識產權等不同界別多加使用調解服務。
調解仲裁中心主席:
調解的費用遠較上法庭低,一宗案件上區域法院,單方的訟費約2萬元至3萬元,一堂訴訟雙方4萬元至6萬元,很少一堂官司就可了結,因此法律解決爭議的費用,其實相當高昂。
而調解員的收費,由每小時一千元,到三四千元不等,一天收費約一萬元,一般由上午9時至下午6時。若爭議中的金額不是太大,告上法庭便不划算。
消費者委員會:
消委會提議,由政府出資成立「消費爭議解決中心」,為市民免費提供處理20萬元以下消費糾紛調解、仲裁服務。現行法律架構下,消費者若想就消費糾紛追討,可透過小額錢債審裁處申索,爭議金額超過5萬元的個案就由區域法院處理,但往往需時一年才有結果,而且未必追討成功。
面對漫長訴訟、高昂律師費,消費者往往無奈「打退堂鼓」。因此,消委會根據過去處理投訴經驗認為,涉及美容、電子產品、裝修、零售爭議最適合透過調解與仲裁方式處理。
律政司亦表示,一直鼓勵和支持以仲裁或調解來解決爭議,故將與各政府政策局及消委會交換意見,希望本港在處理消費爭議事務上有正面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