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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偉「特赦論」踐踏法治

2017-04-20

黃熾華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建議下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赦免「佔中」所有參與者和「七警」的襲擊罪,以修補社會撕裂,達致和解。建議一出,社會譁然,劣評如潮。胡志偉自知眾怒難犯,急忙承認未深思熟慮,收回建議,並向公眾致歉云云。作為「泛民」第一大黨主席,拋出「特赦論」 ,其實有如下不可告人政治目的:

首先是護將保帥。眾所周知,第一,2014年的違法「佔中」活動,其蝦兵蟹將正陸續被起訴並繩之以法,而當年「獨坐中軍帳」的黎智英就是奉外部反華勢力之命的代理人、「佔中」精神領袖兼「統帥」人物;第二,在歷次反中亂港行動中,民主黨的「老鴿」李柱銘、李永達、何俊仁和公民黨的梁家傑、余若薇以及近期新任黨魁楊岳橋,都與黎智英過從甚密,多次到黎宅聽候旨令和密謀策劃;第三,自2012至2014年,民主、公民兩黨和工黨李卓人、社民連梁國雄合共接受黎智英逾4000萬政治黑金。因此,眼看執法懲處之火將燒至「帥府」,胡志偉感樹倒猢猻散末日將到,故不惜踐踏法治,以「和解」為藉口,盼特赦作前提保護黎智英這個「泛民」精神領袖和財神爺。

其次,「特赦」佔領實為特赦自己。胡志偉曾參與「佔中」,並到警署「自首」,這表明他自身「有屎」。眼看一批批「佔中」搞手被陸續檢控,並進入司法程序候判;胡志偉自知有日惡夢成真,也許就輪到被警方「約捕」,在誠惶誠恐之下,便構想出「特赦」建議來。既然先有搞手「特赦」,胡自己當然可既往不咎,逃離法網;自己和精神領袖及「佔領」搞手特赦,便可保存實力東山再起。故胡志偉的「特赦」論完全是為「泛民」和為自己的政治目的。

其三,「特赦」是為「港獨」張目。誰都清楚,港大作為「佔領」策源地,《學苑》率先炮製「港獨」輿論;然後由法律副教授戴耀廷等3人以「違法達義」作掩飾,煽動、組織「佔中」,並在金鐘掛出「香港城邦建國」標語作主旨。如今戴耀廷等人已被逮捕、起訴,胡志偉建議「特赦」他們,就是特赦「港獨」分子放虎歸山,好讓他們繼續分裂國家。

和解是有底線的,底線就是按《基本法》規定和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胡志偉的「特赦」論逾越底線,踐踏法治,被群起而攻之,難以下台,完全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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